僑務政策“十六字”方針的形成與完善
來源:人民網-人民日報海外版
“一視同仁、不得歧視、根據特點、適當照顧”,是黨和國家對於國內僑務工作的基本方針。其醞釀、產生到發展完善,經歷了一個較為漫長而複雜的過程。
新中國成立後,明確提出要“保護華僑利益,扶助回國的華僑”。當時,歸國華僑和僑眷依靠在國外的積蓄和僑匯,生活水平較高,參加集體勞動的意願不強;歸國求學的華僑學生對國內生活、管理、學習等不適應,歸難僑的安置遇到諸多困難與問題,特別是歸僑僑眷的思想觀念也與國內民眾存在差異。因此,國內僑務工作的主要任務是:在“統籌兼顧,全面安排”的原則下,適當照顧歸僑、僑眷的特點和利益,引導他們走社會主義道路、積極參加社會主義建設事業,不斷擴大和加強華僑愛國統一戰線。
1957年,周恩來同志提出“一視同仁,適當照顧”的國內僑務工作方針,即對歸僑僑眷,政治上予以關懷,生活上給予照顧,要正確對待和具體分析歸僑的“海外關係”。1958年11月,全國僑務工作會議在廣州召開,周恩來進一步提出在“一視同仁,適當照顧”的原則下,採取具體措施、爭取華僑的方針。中僑委據此制定了一系列利用華僑資源為經濟建設服務的政策,鼓勵華僑回國投資創業。
新中國成立後的前17年,國內僑務工作的方針、政策基本上是正確的,體現了探索性、開創性的特點。
1977年,鄧小平同志恢復工作不久,就發表了對僑務工作具有重大歷史意義的談話。鄧小平指出,林彪、“四人幫”說歸僑僑眷海外關係複雜,不可信任,這種說法是反動的,應該糾正。我們海外關係不是太多而是太少,海外關係是個好東西,可以開啟各方面的關係。鄧小平的論斷,為制定新時期僑務工作方針政策提供了重要理論依據。
1977年11月,全國僑務會議預備會在北京召開,形成了《關於全國僑務會議預備會議的情況報告》並上報中央,中央同意了這一報告。報告提出,要恢復新中國成立以後對待歸僑僑眷的正確的系列具體僑務政策。報告還首次提出國內僑務工作的“十六字”方針,即對待歸僑僑眷採取“一視同仁、不得歧視、根據特點、適當照顧”的政策,以充分調動歸僑僑眷的積極性,團結廣大華僑,參與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
1978年12月,在第二次全國歸僑代表大會上,全國人大常委會副委員長廖承志代表黨中央明確宣告,對歸僑僑眷實行“十六字”方針,並指出這一原則的基本精神在今後比較長的時間內均是適用的。此次僑務工作會議全面開啟了改革開放後僑務工作的新局面,國內僑務工作方針由“八字方針”發展為“十六字方針”。在這個基礎上,黨和國家一方面檢查過去僑務政策落實情況,平反冤假錯案,清理歷史遺留問題;另一方面,適應新的形勢,制定了一系列新的政策和法規。
1989年,國務院在北京召開僑務工作會議,明確提出僑務工作在為僑服務的同時,必須圍繞國家發展大局,積極投身經濟建設的主戰場、熱情為中心工作服務的工作思路。會議強調,“僑務立法是新時期僑務工作的一項重要任務”。1990年9月7日,第七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五次會議透過《中華人民共和國歸僑僑眷權益保護法》,將黨對歸僑僑眷長期實行的“十六字”方針體現為法律條文,作出了明確規定。1993年7月,國務院制定《〈中華人民共和國歸僑僑眷權益保護法〉實施辦法》。兩部法律法規的頒佈,標誌著國內僑務工作走上法治化軌道。
(作者系中國華僑華人研究所理論政策研究部研究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