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和城鄉建設部近日公佈的《關於加強縣城綠色低碳建設的通知(徵求意見稿)》要求,限制縣城居住建築高度。縣城居住建築高度要與消防救援能力相匹配。縣城新建住宅以6層為主,6層及以下住宅佔比應不低於75%。縣城新建住宅最高不超過18層。確需建設18層以上居住建築的,應嚴格充分論證,並加強消防應急、市政配套設施等建設。
通知要求,控制縣城建設密度和強度。縣城建設應疏密有度、錯落有致,既要防止盲目進行高密度高強度開發,又要防止“攤大餅”式無序蔓延。縣城人口密度應控制在每平方公里0.6萬至1萬人,縣城建成區的建築總面積與建設用地面積的比值應控制在0.6至0.8。
通知強調,嚴守縣城建設安全底線。縣城建設要堅持系統觀念,統籌發展與安全,明確縣城建設安全底線要求。縣城新建建築應選擇在安全、適宜的地段進行建設,避開山洪、滑坡、泥石流等地質和自然災害易發的區域,並做好防災安全論證。此外,縣城建設應充分利用原有地形地貌,不挖山、不填湖,不破壞原有的山水環境,保持山水脈絡和自然風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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