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常開車上路
超車是再尋常不過的事了
但是有些“老司機”
自認為“藝高人膽大”
超車時各種“玩漂移”
殊不知這樣很可能會
侵犯到其他車的路權
如果因此發生事故
自己的責任肯定少不了
法律規定不能超車的情況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三條規定,同車道行駛的機動車,後車應當與前車保持足以採取緊急制動措施的安全距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超車:
(一)前車正在左轉彎、掉頭、超車的;
(二)與對面來車有會車可能的;
(三)前車為執行緊急任務的警車、消防車、救護車、工程救險車的;
(四)行經鐵路道口、交叉路口、窄橋、彎道、陡坡、隧道、人行橫道、市區交通流量大的路段等沒有超車條件的。
法律之所以這麼規定
就是因為隨意超車十分危險
稍有疏忽就可能
引發交通事故
前車左轉彎、掉頭時不要超車
梁某飲酒後駕駛機件不符合安全技術要求、逾期未檢驗的機動車在道路上行駛時,遇前車左轉彎時超車,其過錯是造成此事故發生的主要原因,負此事故主要責任;楊某某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證駕駛未登記的機動車上道路行駛,其過錯是造成此事故發生的次要原因。
借道超車需謹慎
欲速則不達
開車不要一味地追求速度
當前方車輛正在
左轉彎、掉頭、超車時
切記不可強行超車
【來源:安陽縣公安交警大隊】
宣告:轉載此文是出於傳遞更多資訊之目的。若有來源標註錯誤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權益,請作者持權屬證明與本網聯絡,我們將及時更正、刪除,謝謝。 郵箱地址:[email protect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