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會期間,全國人大代表、卓爾控股董事長閻志向全國人大提交《關於提升自然保護地在實現“碳中和”目標中作用的建議》。閻志認為自然保護地作為生態保護最有效的方式之一,對於促進中國2060年實現“碳中和”將起到重要作用。
2020年9月22日,在聯合國氣候大會上,中國首次承諾“中國的二氧化碳排放力爭於2030年前達到峰值,努力爭取2060年前實現碳中和”。所謂“碳中和”,是透過使用低碳能源取代化石燃料、植樹造林、節能減排等形式,以抵消自身產生的二氧化碳或溫室氣體排放量,實現正負抵消,達到相對“零排放”。
擴大綠化面積,提升碳吸收的能力,是儘早實現碳中和的重要途徑之一。自然保護地在抵消溫室氣體排放量方面發揮著重要作用,為實現我國碳中和目標做出重大貢獻。“十三五”期間,全國自然保護地數量增加700多個,面積增加2500多萬公頃,總數量達到1.18萬個,約佔我國陸域國土面積的18%。中國科學院2018年在美國科學院院刊上發表的碳專項研究成果指出:在2001-2010年期間我國陸地生態系統年均固碳約2億噸,其中中國森林生態系統貢獻了約80%的固碳量,相當於抵消同期中國化石燃料碳排放量的11.28%。
閻志在建議中分析,目前人們對自然保護地碳匯功能(吸收並儲存二氧化碳的能力)缺乏科學評估,在保護地規劃佈局時對碳匯功能考量不足,對生態保護中自然保護地的功能認識不夠,未能建立足夠活躍的森林碳匯交易市場,影響了自然保護地在實現“碳中和”目標中發揮應有的重要功能和作用。
在聽取生態保護專家的意見後,閻志建議,應高度重視,綜合施策,提升自然保護地在實現“碳中和”目標中的戰略作用,進一步加強自然保護地的建設和管理,充分調動公眾參與生態環境保護的積極性。加強自然保護區碳匯功能研究,制定碳匯計量與評估行業規程,推進生態服務功能的有償化、市場化;在自然保護地體系規劃中考慮生物多樣性保護與碳中和功能的協同效應,為最佳化自然保護地的保護範圍、納入重要自然碳庫提供科學的理論基礎;鼓勵建立自然保護地碳匯交易機制和平臺,促進跨區域不同省區應對氣候變化的聯合行動,透過強化聯合履行機制豐富碳交易方式,活躍碳市場。
他同時表示,還應加強輿論引導,宣傳生物多樣性保護和碳中和的協同效應,增強社會公眾對碳匯功能、作用的認識,推進生態服務有償使用理念建設,提高自然保護地內及周邊地區對碳匯經濟的依存度,充分調動各方參與生態環境保護的積極性。
作為桃花源、阿拉善 SEE 等多個生態環保公益組織成員,閻志持續關注生態及環境保護,多次向全國人大建言自然保護相關議題。2019年聯合多位代表提出“將長江江豚升級為國家一級重點保護野生動物”的建議,2020年兩會時提交了《關於加強野生動物保護,修訂野生動物保護法的建議》,受到積極響應。2月5日正式釋出的《國家重點保護野生動物名錄》中,長江江豚等65種野生動物由國家二級保護野生動物升為國家一級,以武漢作為最大越冬棲息地的青頭潛鴨等43種新增保護野生動物直接列為國家一級。
閻志長期關注自然保護公益事業,與桃花源基金會多位理事共同發起建立華中首個社會公益型生態保護地神農架太陽坪自然保護地,管理85平方公里的國有林,幫助保護地農民建立生態產品銷售渠道,與各界積極合作,為實現“碳中和”貢獻自然保護地的生態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