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媒:韓籍“慰安婦”受害者對日索賠勝訴判決今生效

據韓聯社首爾報道,韓籍日軍“慰安婦”受害者對日索賠勝訴的第一審判決於23日生效。 據韓國法院訊息,日本政府沒有在當天零點以前的法律規定時限內上訴,一審判決即告生效。韓國《民事訴訟法》規定,訴訟當事人不服一審判決時可在判決書送達之日起兩週以內提起上訴。 報道稱,首爾中央地方法院民事合議34庭1月8日對已故“慰安婦”裴春姬等12名受害者向日本政府提起的索賠訴訟作出判決,裁定被告(日本政府)向原告賠償每人1億韓元(約合人民幣58.5萬元)。 日本外務大臣茂木敏充前一日就此表示不會上訴。韓媒稱,日本政府以國際法上的國家主權豁免為由,在訴訟過程中“毫無作為”。 報道稱,判決雖然生效,但受害“慰安婦”未必能獲得日本政府的賠償。日本政府如不自發執行判決,就需要在韓國找到可供查封的日本政府財產,強制變賣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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