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上9點後不準跳廣場舞,警告不改者處罰款。近日,#許昌立法規定晚9點後不準跳廣場舞#登上了熱搜,這一規定得到了許多網友的好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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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許昌:晚上9點後不準跳廣場舞 警告不改者處罰款
深夜廣場舞不停歇,喧鬧聲擾得人無法入眠,這樣的行為,明年元旦起在許昌將違法,且會被罰款。12月2日,許昌市舉行《許昌市文明行為促進條例》新聞釋出會,通報許昌市首部關於精神文明建設的地方性法規的制定過程和主要內容。
許昌市委宣傳部副部長、市文明辦主任劉少林介紹,《條例》是許昌市制定的第一部關於精神文明建設的地方性法規,是許昌市精神文明建設法治化的“里程碑”,為不文明行為劃出明確界限,可以有效解決一些文明城市建設中的“老大難”問題。
《條例》第十七條規定:“在公共場所進行廣場舞、唱歌等活動,應當控制音量,不得干擾他人正常生活、工作和學習。夏季每日21時至次日6時、冬季每日21時至次日7時,禁止進行以上產生噪聲的文體活動。”如果違犯該規定,將“給予警告;警告後不改正的,處以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罰款”。
《條例》將“12345”政務服務熱線用法規形式公佈和確認為投訴舉報電話,方便群眾記憶和投訴舉報。
《條例》的出臺,為管理約束不文明行為提供了法律依據,為深化全國文明城市建立、促進許昌市精神文明建設提供了法治保障。“這次立法的根本目的,是建立規則;執法的目的,不是罰款多少,而是讓公眾自覺守法。”劉少林說。
資料圖:民眾跳廣場舞。(圖文無關)
網友:點贊!其他城市也可以借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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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決擾民難題,他們跳起“無聲”廣場舞
面對跳廣場舞健身與噪音擾民的矛盾,早在去年,就有一群大爺大媽給出了很不錯的“解決方案”。
在一段廣場舞影片中,位於廣西南寧街頭的廣場上,近百名大媽、大爺戴著耳機跳“無聲”廣場舞。
因為音樂外放,這個舞隊曾與居民鬧過多次矛盾,最嚴重時曾被居民從樓上潑水。為了徹底解決擾民這個問題,楊旭娟等隊員便提出購買無線電發射器、無線耳機實行“無聲”廣場舞,這一決定得到舞隊成員支援。
“一開始的時候感覺戴上(耳機)好像這個耳朵很難受, 但是習慣了還挺好,也不惹人,周圍群眾原來的時候一直提意見,為了這個場地總是跟我們鬧糾紛,現在一切問題都解決了,我們很高興。”隊員陳信中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