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題中所說的養老金資料並不準確,企業退休人員也有養老金達到4000元以上的。但,我明白,您要表述是一種客觀現象。這個現象的背後,其實是因為在工作期間繳納的社會保險基數或養老金計算方式不同造成的。
這裡所說的個人退休,估計說的是以靈活就業人員身份繳納的城鎮職工社會保險;企業退休人員是以企業在職職工繳納的城鎮職工社會保險;機關事業單位和公務員在2014年10月前沒有繳納社會保險(除個別試點地區以外),且之前的養老金計算方式與企業人員有差異。但自改革後,尤其是到2024年改革全部完成後,企業退休人員與機關事業單位人員的計算方式基本相同(差異在年金)。
對比著說吧。
1、個人退休與企業職工,兩者繳納的都是城鎮職工社會保險,兩者養老金的計算方式是相同的,與之相關的引數有退休時上一年度社會平均工資、歷年社保繳費係數、保險繳費年限、個人賬戶金額、養老金計發月數等。即使是同一地區、相同的年齡退休,但由於多數企業在職職工工作期間的養老保險繳費基數要高於靈活就業人員、也就導致個人賬戶儲存額並不相同,養老險的繳費年限更是長於靈活就業人員,所以,在職職工退休時領到的養老金一般會高於靈活就業人員。再有就是,由於在職工職的每月繳納的養老保險中,20%由用人單位承擔,個人僅承擔8%;而靈活就業人員雖然僅繳20%,但這20%全額由個人負擔,且只有8%計入個人賬戶中,所以回報率自然就不如在職職工。
2、機關事業單位與企業職工之前的養老金差異,在2014年之前,主要是區別在於計算方式的不同。機關事業單位人員的養老金與在職時的工資直接掛鉤,根據工作年限的不同,養老金為工資的70%至90%。而企業職工與繳納基數掛鉤,可能企業職工的工資為10000元,但實際只按3000元繳納社保。
即使,機關事業單位自2014年10月繳納養老保險之後,也多按實際工資繳費。雖然政策相同,但在企業執行的並不是十分理想。
3、關於企業與機關事業單位兩者養老金計算方式不同的問題,一直呼起較高,所以2014年10月開始進行了改革。
相信未來會越來越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