極目新聞記者 胡秀文
據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6月6日訊息,國家林業和草原局原林產工業規劃設計院黨委副書記、院長周巖被開除黨籍和公職。
周巖資料圖 圖源:網路
據公開資料,周巖,滿族,1968年3月生,遼寧錦州人,1986年10月參加工作。
周巖31歲時當上內蒙古物資(集團)有限責任公司副總經理,2010年任內蒙古自治區阿拉善盟副盟長。
2015年3月,他在任內蒙古自治區阿拉善盟盟委委員、政法委書記期間,經中央三部委選派到國家林業局掛職鍛鍊,任政策法規司副司長。
2016年1月,掛職結束後,周巖留在國家林業局工作。2017年5月,周巖任國家林業局(國家林業和草原局)林產工業規劃設計院黨委書記。2019年6月,周巖任國家林業和草原局林產工業規劃設計院黨委書記、院長,同年11月,周巖的職務調整為院長、黨委副書記。
2021年9月,周巖被查。
如今,周巖被雙開。值得注意的是,通報字數較多,提及周巖違紀違法時間長、次數多,涉案金額大。
2022年6月6日,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釋出的關於周巖被雙開的通報稱:經查,周巖喪失理想信念,背棄初心使命,對黨不忠誠、不老實,銷燬證據,轉移違紀違法所得,處心積慮對抗組織審查,不信馬列信鬼神,燒香拜佛進行迷信活動;無視中央八項規定精神,肆無忌憚收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禮品、禮金、消費卡,接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宴請,公款吃喝,用公款購買禮品贈送他人或個人使用,公車私用,在購買住房中侵犯國家利益;組織觀念淡薄,瞞報個人有關事項,由他人代持多處房產車位,不如實申報,在組織函詢時不如實說明問題,在畢業生招聘中利用職權為他人謀取利益,甚至洩露考題;違規從事營利活動,違規經商辦企業,利用職權將本應由個人支付的費用由他人支付,大搞錢色交易,利用職務影響索要他人財物;生活奢靡享樂、追求低階趣味,與多名女性發生不正當性關係;大搞權錢交易,利用職權或職務便利,侵吞、套取公共資產,在房地產開發、工程款結算、幹部任用、畢業生招聘、專案安排等方面為他人謀取利益並收受鉅額財物,涉嫌貪汙和受賄犯罪。
周巖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組織紀律、廉潔紀律、生活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並涉嫌貪汙、受賄犯罪,其違紀違法時間長、次數多,涉案金額大,在黨的十八大甚至十九大後仍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情節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國家林業和草原局黨組研究決定,給予周巖開除黨籍處分;經中央紀委國家監委駐自然資源部紀檢監察組研究決定,給予周巖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併移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