牽涉50餘國、5萬人!以色列“最強間諜軟體”有何來頭?

中新網7月20日電 綜合報道,近日,一份與以色列NSO集團有關的5萬個手機號碼清單曝光,讓一款可用來監視各界人士行蹤的間諜軟體浮出水面。同時,在國際社會上引發有關監視技術可能遭到不當使用,用來非法侵犯人權的擔憂,多方對此進行強烈譴責。

牽涉50餘國、5萬人!以色列“最強間諜軟體”有何來頭?

圖片來源:英國《衛報》報道截圖

提取照片、通話錄音,

“最強間諜軟體”監控名單上有誰?

當地時間7月18日,美國《華盛頓郵報》、英國《衛報》和法國《世界報》等17家媒體共同披露,一款名叫“飛馬”(Pegasus)的間諜軟體在全球至少50多個國家,被用來監視人權活動人士、記者和律師。涉及人數可能高達5萬人。

“飛馬”由總部位於以色列特拉維夫的網路科技公司NSO集團開發,能夠侵入蘋果和安卓作業系統,提取簡訊、照片和電子郵件,對通話進行錄音,並在使用者不知情的情況下,遠端啟動手機的話筒和攝像頭。

其中究竟有多少人的手機事實上已經遭到入侵併不清楚。目前,已有1000多個號碼主人的身份得到確認,其中包括政治人物、國家元首、企業總裁、活動人士、多名阿拉伯國家皇室成員,以及超過180名來自美國有線電視新聞網、《紐約時報》和半島電視臺等媒體的記者。

調查顯示,NSO的客戶至少集中在10個國家,包括巴林、哈薩克、墨西哥、摩洛哥、亞塞拜然、盧安達,以及沙烏地阿拉伯、匈牙利、印度和阿聯酋。

英國《衛報》稱,“飛馬”可能是目前為止,民間公司開發的“最強間諜軟體”,不必透過手機持有人點選惡意連結,就能侵入目標手機,一旦成功安裝,能將手機變成“24小時監控裝置”。

國際特赦組織科技部安全實驗室負責人說:“一旦‘飛馬’侵入手機,駭客就能取得手機管理員許可權,能做的事比手機持有人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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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SO集團位於以色列的一處辦公樓。

軟體被“濫用”?

NSO對每一項指控進行調查

NSO集團表示,將調查外國政府客戶濫用“飛馬”間諜軟體。NSO集團執行長沙萊夫·胡利奧說:“每一項關於濫用該系統的指控都讓我很擔心。”

他說,“這違反了我們對客戶的信任。我們正在對每一項指控進行調查,如果發現確有其事,我們將採取強硬行動。”

NSO集團嚴重質疑這些資訊來源的可靠性和真實性,並指控報道“充滿錯誤的假設和未經證實的理論”

在宣告中,NSO集團稱,“飛馬”軟體是專門用於對抗罪犯和恐怖分子的,他們只會把“飛馬”軟體賣給那些有良好人權記錄的軍方、執法和情報部門。

公司的客戶包括40多個國家的60家情報、軍事和執法機構,但宣告拒絕透露具體的國家名字和機構名稱。

英國廣播公司(BBC)報道稱,僅兩週前,NSO才公開自己首份“透明度報告”,詳細講述人權政策和承諾,但國際特赦組織批評這32頁的檔案只是“銷售宣傳”。

分析指出,最新的指控會進一步打擊該公司的形象,但財務上未必會構成傷害。市場上僅有幾家公司能夠生產NSO售賣的此類入侵性間諜軟體,而在尚未有大規模監管的情況下,很明顯其市場將仍然很活躍。

以色列自由派政黨梅雷茲黨19日表示,將向國防部詢問以色列間諜軟體的出口情況。該黨領袖、衛生部長尼贊霍洛維茨說,他將於22日會見國防部長本尼·甘茨,討論國防部授權NSO的出口問題,而為這些出口頒發許可證的國防部沒有立即發表評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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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圖

多國否認與“飛馬”有關

聯合國籲加強監督網路活動

歐盟委員會主席馮德萊恩強調稱,她拒絕使用以色列“飛馬計劃”來監視活動家和記者的行為。她表示,此事尚未得到證實,仍然只是指控。她補充說,“但如果這真的發生了,這是不可接受的,不能被接受。”

匈牙利政府則否認該國情報機構使用“飛馬”計劃監視個人。匈外交部長彼得·西亞爾託說,“(情報部門)總幹事告訴我,在這方面沒有與以色列情報部門合作”。

印度政府同樣否認與“飛馬”軟體有關,並再三強調不存在任由政府部門進行未經授權的擷取行為,而政府一向有機制去進行擷取通訊,中央政府和邦政府會根據國家利益進行監督。

另一方面,摩洛哥政府19日譴責了關於其安全部門使用“飛馬計劃”監視記者電話的“虛假指控”,並表示其願意提供“真實、科學”的證據。摩洛哥政府還強調,“從未獲得資訊軟體來滲透通訊裝置,公共當局也沒有采取此類行動。”

聯合國秘書長副發言人哈克表示,聯合國長期以來一直呼籲加強針對網路活動的監督,以避免侵犯人權行為的發生。哈克說,“聯合國始終呼籲加強對網路活動的監督,以確保活動人士、記者和其他個人的權利免遭侵犯。聯合國秘書處也將採取一切可能必要的措施,以保障聯合國通訊系統的安全。”

聯合國人權事務高階專員巴切萊特也發表宣告,對上述事件表示極其震驚,稱其“似乎坐實了有關監視技術可能遭到不當使用,用來非法侵犯人權的一些最為嚴重的擔憂”。

巴切萊特提醒各國政府,“監視手段只有在非常有限的情況下,才能出於合法目的而進行使用,且必須符合必要和適當原則。”

巴切萊特同時呼籲政府立即停止使用監視技術侵犯人權,並採取切實行動,透過對監視技術的銷售、使用和出口進行監管,來避免類似的侵犯隱私權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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