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臺商家遭惡意投訴爆款連結被下 阿里法務助力商家告贏“知產流氓”

  未來網北京6月19日電(記者 劉少軒)一場官司的勝訴判決讓天貓商家王大春得以安心參加天貓618購物節大促。

  去年年中,王大春店鋪登頂類目銷量首位的爆款地毯遭到惡意投訴,致其三個商品連結被刪,銷量直線下滑。

  憤怒的王大春將惡意投訴者告上了法庭。

  阿里法務專家從中抽絲剝繭,理出一條“知產流氓”偽造權利依據進行惡意投訴的黑色鏈條,由此揭開事實真相。近日,天津濱海新區人民法院判決惡意投訴者懲罰性賠償王大春35萬元。記者從法院獲悉,這是天津首例涉電商惡意投訴智慧財產權案件。

  6月17日,王大春給阿里法務發來感謝信,感謝法務專家在訴訟期間的幫助,這場訴訟的勝利也讓他在今年天貓618購物節免遭惡意投訴者的騷擾,以大促回報消費者。

  用虛假作品登記惡意投訴商家爆款連結被

  天津武清區,被稱為“地毯之鄉”。在當地,做地毯生意的難以計數,王大春是其中一個。

  王大春經過多年電商曆練,生意蒸蒸日上,並且擁有了自己的經營團隊。2016年底,王大春一頭扎進在當地競爭激烈的地毯業,雖然他自認為是個賣地毯的新人,但只用了兩年半,其天貓店鋪的日銷售額已達十幾萬元。

  2019年上半年,王大春店鋪的一個爆款已經做到類目首位,銷售火爆。然而,自6月中下旬起,其店鋪不斷遭遇投訴:湖南女子鄧某輝,拿著登記在徐某珍名下的三幅美術作品,在阿里巴巴智慧財產權保護平臺發起投訴,稱王大春店鋪的灰色格子地毯圖形侵犯徐某珍的著作權。這款地毯是王大春的鎮店之“寶”,佔店鋪一小半的銷售額。

  “收到投訴之後,我很快找到在先銷售證明進行申訴,對方主動撤銷投訴,但沒有想到,他們很快變著法子來投訴。”王大春說,不到一個月的時間裡,接二連三的投訴致其店鋪三個商品連結被刪。

  阿里法務專家調查發現,據以投訴的美術作品登記證書,原始圖片並非徐某珍所有,而是來自於我圖網。這個看似合法的作品登記證書,原來冒用了他人的著作權。

  王大春很快從我圖網購買了版權,經過申訴後,商品連結得以恢復。但連結被刪的幾天,導致銷量斷崖式下跌,王大春損失不小,“後期我們不得不再次投放大量的時間、精力。”

  阿里法務查明惡意投訴背後真相:合謀偽造權利依據

  王大春很快意識到,這是來自對手的陰謀。

  2019年8月,王大春將臺前幕後的5名被告起訴至法院,控訴本地地毯賣家趙某全、多某斯公司、歐某雅公司夥同其親屬徐某珍、職業知產投訴人鄧某輝,共謀對其店鋪發起惡意投訴。

  在案件審理中,阿里法務專家幫助王大春全面分析案件材料,抽絲剝繭,將這起惡意投訴的幕後真相逐漸剝開。

  “阿里法務為我們調取了很多證據,並且將被告合謀的事實串起來了。”王大春說,面對惡意投訴,平臺堅定地和無辜的商家站在一起,讓作為商家的他備感溫暖。

  “這是一種典型的知產流氓行為。”阿里巴巴法務專家介紹,作為電商平臺經營者,阿里巴巴為保護智慧財產權設立了高效、便捷的平臺投訴機制,權利人可以由此快速制止侵權減少損失,但惡意投訴也時有發生。職業投訴人往往披著“合法”的外衣,從程式上看,其投訴是合乎流程的,但投訴人用虛假的著作權登記進行惡意投訴,實質上是一種連環造假行為,於法不容。

  天津法院判決懲罰性賠償商家致信感謝阿里法務

  今年4月,王大春等來了天津濱海新區人民法院的一審判決。

  法院認為,作為原告的同業經營者,趙某全等在明知其不具有投訴資格且不能證明被投訴商品存在侵權的情形下,仍然透過偽造權利依據的方式,對原告多款銷量較大的商品發起數次投訴,主觀惡意明顯,可以認定屬於典型的惡意投訴。

  “對這類惡意投訴行為,如不加以規制,不僅會佔用、浪費平臺用於保護智慧財產權的人力、物力投入,增加原告的運營維護成本,損害網路交易平臺的正常經營管理秩序和健康市場環境,而且不利於引導和培育經營者誠實守信的商業倫理觀念,對其他規範經營者及正當維護自身權利的商家也會產生不利影響。”在判決中,法官認為,應對被告適用電子商務法規定的懲罰性賠償條件,加倍承擔賠償責任。

  最終,濱海新區法院判決被告趙某全、多某斯公司賠償原告經濟損失20萬元;歐某雅公司賠償10萬元;代理人鄧某輝賠償5萬元;法院還判決5被告承擔連帶責任。

  6月17日,王大春向維權期間提供諸多幫助的阿里法務發來感謝信,“健康的平臺經營秩序,以及商家和消費者的放心買賣,離不開像你們這樣一群懂法律、有擔當的人。”

  王大春向記者證實,他近期已經拿到了賠償金,“算是對損失的一種彌補吧,也是對正義的捍衛”。(注:王大春系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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