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監委:集中清理整治違規獲取外國身份等問題,構建以人、錢、證為重點的全方位防逃體系
中新網北京8月10日電 (記者 張蔚然 梁曉輝)國家監察委員會主任楊曉渡8月10日在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一次會議上作國家監察委員會關於開展反腐敗國際追逃追贓工作情況的報告。這是全國人大常委會首次聽取國家監委專項工作報告。
報告指出,當今世界正在經歷前所未有的大調整、大變局,新冠肺炎疫情引發國際形勢深刻變化,對世界經濟、全球治理以及中國經濟社會發展帶來重大挑戰和嚴重衝擊,反腐敗鬥爭所處的外部環境更加嚴峻複雜,追逃追贓工作面對的不確定性因素顯著增加,對監察機關依法履行相關職責提出更高要求。
報告說,國家監委和地方各級監委將既立足當前,一體推進追逃防逃追贓工作,努力實現高質量發展,鞏固發展反腐敗鬥爭壓倒性勝利,又著眼長遠,推動健全追逃追贓體制機制制度,完善黨和國家監督體系,促進國家制度和治理體系提質增效。
報告在介紹下一步工作考慮時強調,堅持和加強黨的全面領導,健全追逃追贓領導體制和協調機制;依靠全國人大支援、自覺接受監督,不斷健全追逃追贓法治體系;加快構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體制機制,一體推進追逃防逃追贓工作;提升監察機關治理能力,切實加強追逃追贓國內法律適用和國際規則研究;推動構建更加公正合理的國際治理體系,積極參與反腐敗全球治理;打造高素質專業化追逃追贓工作隊伍,從嚴從實加強監察機關自身建設。
報告提出,國家監委將在全國人大及其常委會支援指導下,繼續推進反腐敗國家立法,完善有關法律法規,特別是加大對涉腐洗錢行為的打擊和懲處力度,健全沒收違法所得及其收益方面的法律規定,完善外逃職務犯罪嫌疑人逮捕程式,推動中國法律的域外適用,與更多國家商籤批准引渡條約、刑事司法協助條約,不斷健全追逃追贓條約法律體系。
報告提出將持續開展“天網行動”,緊盯未歸案“百名紅通人員”,把近5年內出逃、縣處級以上、涉案金額較大、群眾反映強烈的職務犯罪外逃人員納入掛牌督辦範圍,加大對國企、金融和扶貧民生領域外逃腐敗分子追緝力度,集中力量開展個案攻堅。探索開闢新的追贓資訊渠道,加大預防、打擊利用離岸公司和地下錢莊向境外轉移贓款行為力度,遏制境內交易與境外套現交織腐敗問題,使贓款在境內“藏不住、轉不出”、在境外“找得到、追得回”。深化標本兼治,做深追逃追贓案件“後半篇文章”,透過個案剖析倒查漏洞,加強對領導幹部和公職人員的教育和監督,建立健全對國有企業、金融機構及其海外分支機構工作人員的監督機制,集中清理整治一人多證和違規獲取外國身份等問題,構建以人、錢、證為重點的全方位防逃體系。
報告強調,進一步加強對有關國際組織、國際規則的研究和運用,深化對重點國家法律制度、反腐敗體制機制的研究和借鑑,及時掌握重點國家反腐敗相關法律最新動態;積極運用引渡、遣返、異地追訴等法律手段追逃追贓,因國施策、分類出擊,提高打法律戰的能力水平。(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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