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家超:香港律政司今日會向法庭申請推遲審理黎智英案件
【環球網報道】據香港星島網報道,香港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李家超已向中央人民政府就香港國安法第11條要求提交報告,並建議提請全國人大常委會根據香港國安法作出解釋。李家超今日(29日)在出席行政會議前會見傳媒時表示,28日晚他已向中央提交報告,留意到3箇中央代表機構已發聲明支援,律政司今日會向法庭申請推遲審理黎智英案件。
李家超在記者會上。(圖片來源:香港星島網)
亂港黑手、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被控涉嫌違反香港國安法,被法庭批准聘用英國御用大律師蒂姆·歐文(Tim Owen)來港為其辯護。星島網報道稱,有媒體問到關於黎智英聘用英國御用大律師一案,中央政府有無相關的答覆。李家超表示,釋法是要根據香港國安法的立法原意和目標,解釋沒有本地全面執業資格的海外大律師及律師,能否參與危害國安案件處理工作。他說,中央全面知悉案件、也高度重視有關案件,會盡快處理。
李家超稱,對於沒有本地執業資格的律師參與案件,此次是首次。他強調,已經有本地執業資格的外籍律師可以參與案件,此次是針對無本地執業資格海外律師。
李家超還表示,他提請人大釋法,最終由人大常委會決定,並強調在港已有執業資格的外籍律師或大律師不受釋法影響。
報道稱,對於黎智英案件推遲到何時審理,李家超稱,如果中央接受他建議,有了人大的結果,再去處理黎智英案是最合適做法。他表示,相信中央政府會盡快處理釋法。
香港文匯網此前報道稱,黎智英被控涉嫌違反香港國安法,被法庭批准聘用英國御用大律師蒂姆·歐文來港為其辯護。律政司不服決定,就此多次上訴。11月21日,香港高等法院上訴庭拒絕律政司申請上訴至終審法院;22日,律政司直接向終審法院提出上訴許可申請。上訴申請25日在終審法院進行聆訊,終審法院3名法官28日下午頒佈書面裁決,拒絕律政司的申請。
國務院港澳事務辦公室發言人11月28日發表談話表示,日前,中央人民政府依照香港國安法向香港特區行政長官發出公函,要求其就香港特區履行維護國家安全職責,包括特區維護國家安全委員會工作等有關情況提交報告。這是全面準確貫徹“一國兩制”方針、落實中央全面管治權、維護國家安全的必要之舉。李家超行政長官立即組織研究落實並向香港社會通報,表明將盡快向中央政府提交報告,同時提出由全國人大常委會對香港國安法有關條款作出解釋的建議。我們對此充分肯定並堅決支援。
根據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新聞網28日深夜釋出的新聞公報,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發言人表示,按中央人民政府根據香港國安法第十一條發出的函件要求,行政長官28日晚已向中央人民政府提交報告,並在報告中建議提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根據香港國安法第六十五條,就“根據香港國安法的立法原意和目的,沒有本地全面執業資格的海外律師或大律師可否以任何形式參與處理危害國家安全犯罪案件的工作?”作出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