盲區探討文章:如影隨形的盲區,只能盡力克服,不能被完全避免!

【文章前言】:關於盲區問題,木林曾有幸與隴南成縣智廣建材有限公司的司機駕駛員朋友們進行了集體探討交流,因為時間倉促,當時既沒有製作課件,也沒有寫出完整的交流探討稿子,更沒有拿更多的教材和參考資料,只是在用幾張草稿紙簡單地羅列出了講課要點之後,木林就登臺用粉筆亂描亂寫的在黑板上完成了自己的觀點陳述,並承諾在返回西安後,將自己的講課要點轉化成文章,供他們再參考。

前段時間因為工作上的原因,再加上舊筆記本罷工和自己身體上出現的一些不適,無奈地只能將這個承諾一拖再拖,深表歉意!

在農曆新年即將來臨之際,再特將之前的講課要點,準備整理成如下系列文章,臨時再增加上自己近期的一些新的觀點,與成縣智廣建材有限公司的朋友以及關注木林普法的朋友共同進行探討,希望能夠對大家有所啟示、有所幫助!

該文是盲區探討系統文章中的第一篇,重點是對盲區概念的探討,也藉此文,恭祝朋友們:新年快樂!

個人觀點,還有很大的探討的空間,敬請朋友們指正。

第一個問題,盲區的概念。

首先,想問一下大家,是否知道盲區這種說法?

盲區探討文章:如影隨形的盲區,只能盡力克服,不能被完全避免!

朋友們都對自己平時所駕駛的車輛比較熟悉,只是不知道咱們公司的車隊,以前在對駕駛員進行安全教育時,是否開展過對車輛盲區的體驗活動?

即便大家不回答我這個問題,我都可以很肯定地說,幾乎沒有幾個單位的車隊對駕駛人專門進行過這種教育。我今天講的這堂課,雖然題目不大,但可能是獨創性的授課,我所知道的單位,都沒有搞過類似的教育,我講的並不一定好,但一定要讓大家能聽懂,能有所思所悟,相信今天一定會讓大家有收穫!

關於盲區,有人說是駕駛人坐在駕駛位置上時看不到的地方,也有人說是被車體遮擋所看不到的地方。

對這個概念的界定,就是以將我們自己作為駕駛人這個中心,透過我們自己所駕駛的汽車來向外觀察,透過我們的觀察所不能看到的,或者看到後沒有注意到的地方。

不知道有駕駛資質的朋友們,在自己所開的車上,在車輛運動狀態下或靜止狀態下,注意過這個問題沒有?

木林在自己的自媒體木林普法上曾寫過一篇讀書感悟類文章《車輛行駛上的盲區問題,看似高深,其實道理很簡單,一看就懂》,當時講的還是有些膚淺。

之後,我在看了美國人湯姆·範特比爾特所寫的《開車心理學,為什麼我們一開車就變了樣?》這本書之後,又有了一些感悟,曾寫過一篇小文章《駕車時稍不注意,眼睛就可能會騙了你,有所忌諱最安全》。

講課時,木林認為,盲區是一個相對性的概念,指某人某時在某位置透過多種常規方法都不容易看到的那些區域,應該包括本車駕駛人(我們自己)的盲區、乘車人(副駕駛)的盲區、工地現場指揮裝卸等人員的盲區、修理期間修理的人盲區,說白了,就是自己的盲區和與自己可能有關係的他人的盲區。

盲區探討文章:如影隨形的盲區,只能盡力克服,不能被完全避免!

返回西安後,關於盲區問題,在整理這篇文章前,木林又查閱了商務印書館出版的《現代漢語詞典(第6版)》中對盲區這個詞的解釋,它主要包括層意思,一是指儀器觀察或探測不到的地方,二是認識不到的或被忽略的領域、方面。

如果從盲區這個詞的表面來看,盲,原本就是亡與目的結合,本義指眼睛失明,說文解定中指看不見東西,也引申出了對事物不能辨認,不明事理,缺少某方面知識,胡亂、未經考慮等意思。

看得見和看不見,如手心和手背,如正面和背面,如光亮和陰影,如遠處和近處一樣,在生活中非常普遍,除非是用了特種方法在特別小的區域內如手術用的無影燈外,只要有光亮的地方,就會有陰影。而陰影,通常會指看不見、看不清的地方,也就是所謂的盲區,它並不只是只會在機動車駕駛人身上出現,其他道路交通參與人,以及所有的人的身上都會出現。如,人有兩隻眼睛,看到了區域畢竟有限,要專注地看一件東西時,就得雙目聚焦,要看身後等其他地方時,就得透過轉身、低頭、扭頭等輔助動作來完成。此時,當一個方向被看到時,其他方向就不能被看到,這就是我之所以用到了辯證這個觀點。

當然了,木林還得再提兩個詞,請朋友們思考一下,危險和安全這二者之間,在道路交通安全領域,會是什麼樣的關係?是否是完全的對立關係?

木林很認可這種說法,那就是,安全,不只是我們平常所說的平安無事,它還包括那些可接受、可承受的危險。全國每年有數十萬人喪生於道路交通事故,平均每8分鐘就有1人因車禍而死亡。《新京報·每24秒就有1人在道路上失去生命》文章中寫道,世界衛生組織《全球道路安全現狀報告》顯示,2018年大約135萬人死於道路交通碰撞,每天車禍死亡3700人,相當於每24秒就有1人死於道路交通事故。而這些資料中,還不包括受到傷殘的人數,還不包括僅造成財物損失的事故!

作為高度危險物品的機動車,之所以能夠被人們所接受,更主要的是其給人們的生活以及經濟社會發展所帶的便利性。這也就是機動車撞死人後,如果沒有明確的證據證明駕駛人出於故意的話,一般都會被認為是過失犯罪而不是故意犯罪的原因。

盲區探討文章:如影隨形的盲區,只能盡力克服,不能被完全避免!

當然了,並不是所有的危險都會與我們有關,遠處的那些雖然程度大但卻肯定不會與我們發生交集的危險,或者近處的與我們無關的危險,需要我們提高警惕,增強防範意識,但不能因此而杞人憂天,不能因為看到了危險而不生活、不從事工作。畢竟,我們每時每刻都在面臨著不同的危險,也更因為生活和生命的不確定,讓人生變得有意思。

故而,木林就盲區這個概念,進行了限縮,特指在道路交通安全領域內,各個人交通參與人(機動車駕駛人、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其他佔用或使用道路的人)之間,尤其是作為機動車駕駛人的我們自己,因為自身生理機能或知識原因、所從事活動或使用車輛的固有缺陷以及周圍各種自然或人為環境等因素的影響,在從事道路交通活動時,因為不能被看到或發現不了,或者因為相關因素干擾影響導致看到卻被忽視掉的那些,會隨著車輛的動靜變化,隨時隨地所產生的,極易引發與我們發生碰撞可能的,直接的或潛在的動態性區域。

這個概念下的很繞,甚至於在語法結構等方面也有問題,肯定也有一些認識片面的問題,但這卻是目前我所能認識到的層面,還請朋友們批評指正。

當然了,這只是一篇隨筆性質的小網文,並不是專業論文,也沒有必要那麼較真。只要朋友們能夠從中自行總結出自己認可的概念,木林寫這篇文章的目的也算是達到了!

關於盲區學習方面的動態圖片,在木林普法中,轉載有很多地方交警隊公號裡的文章和動態,有興趣的朋友們可以自行檢視。

版權宣告:本文源自 網路, 於,由 楠木軒 整理釋出,共 2531 字。

轉載請註明: 盲區探討文章:如影隨形的盲區,只能盡力克服,不能被完全避免! - 楠木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