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趙鋒:居三尺法臺,系四野民生

上午8點提前到單位制定一天工作計劃,檢視新收案件卷宗;9點起三起行政訴訟的案件相繼開庭;下午2點線上為某區政府工作人員專題講授依法行政工作;4點錄製兩條普及行政訴訟知識的短影片;5點合議庭評議昨天開庭的幾起案件,6點開啟案件卷宗開始寫判決。

法官趙鋒:居三尺法臺,系四野民生

這是法官趙鋒的工作日常。查資料、開庭、合議、寫判決,看似瑣碎,但每起案件的背後都是民生所繫,甚至關乎法治國家的建設。

趙鋒所在的市一中院管轄著70%的起訴國家部委的一審行政案件,“牽一髮而動全身”。他審理過的一起涉新能源汽車補貼案就很典型。

原告是一家生產新能源汽車的企業,為了獲得更多的中央財政補助資金,企業透過上報虛假合格證、違規辦理機動車行駛證等方式多申報了當年銷售的新能源汽車數量。財政部據此對原告停止發放補助,並追回預撥資金四千餘萬元。原告公司對該行政決定不服,訴至北京一中院。

案件事實似乎清晰明瞭,但在法律適用層面卻遇到了不小的難題。“新能源汽車生產補助作為一項政策創新,對於推動我國新能源汽車的發展具有重大影響,然而這種補助政策的法律性質是什麼?追回預撥資金的行為算得上沒收違法所得嗎?停止執行補貼政策難道是行政處罰嗎?行政處罰必須由具有相應職權的行政機關作出,如果按照這種思路思考下去,財政部作出的處罰決定是否超越了自身許可權?”顯然,新能源汽車補貼政策,還有行政法的法律依據這一關鍵點需要明確。

“隨著社會進步、政府管理方式日益多樣化,也衍生出很多種新型的規制手段,而傳統的行政法學體系很難相容這些新事務。行政訴訟就好比這些新型規制手段的‘紅綠燈’,如果一律‘紅燈叫停’,顯然不利於社會的發展進步;而一律‘綠燈放行’,則會喪失法律的基本原則和立場。”趙鋒需要在兩難之中尋找出路。

10本專業書籍的深入閱讀,50餘篇前沿學術論文的反覆研學,5次拜訪求教專家學者,100多頁的閱讀筆記……趙鋒法官在判決書中正式落筆。“本案被訴行政行為屬於行政允諾,是政府規制的一種創新,因為沒有法律法規層面的規範依據,所以與傳統的法律保留原則似乎難以相容。但我們應在堅持法治主義的要求下,根據具體的事務性質,對法律保留原則中的法律依據作出變通解釋,將‘實質合法’的規範性檔案納入法律依據的範疇,以此協調形式法治與實質法治之間的關係。”

此案例是新興行業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一個樣本,法官以判決方式明確了類似行政行為的法律定位。此案例還獲得了全國百篇優秀裁判文書、全國法院系統2020年度優秀案例分析二等獎。

居三尺法臺,系四野民生。趙鋒法官深愛著他從事的行政審判工作,孜孜以求,精益求精,從生動的個案審理中總結出“良法善治”之道。“心之所向民之所安,是吾鄉。”趙鋒說,從事行政審判十餘年,這始終是他的職業信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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