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澳臺)香港舉行第三批區議員宣誓
新華社香港10月4日電 香港特區政府4日在北角社群會堂舉行北區區議會、大埔區議會、西貢區議會和沙田區議會的區議員宣誓儀式。監誓人確認34名區議員宣誓有效,16名區議員宣誓有效性存疑,另有2名區議員無法出席宣誓。
根據特區政府公佈的安排,所有在任區議員將分4批進行宣誓,當日舉行的是第三批區議員宣誓。在宣誓儀式上,出席的區議員逐一宣誓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效忠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並由特區政府民政事務局局長徐英偉作為行政長官授權的監誓人監誓。
《2021年公職(參選及任職)(雜項修訂)條例》於今年5月21日刊憲生效。該條例修訂若干法例,當中規定區議員須宣誓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效忠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
根據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104條的解釋,監誓人負有確保宣誓合法進行的責任,對符合該解釋和香港特別行政區法律規定的宣誓,應確定為有效宣誓;對不符合該解釋和香港特別行政區法律規定的宣誓,應確定為無效宣誓,並不得重新安排宣誓。
特區政府表示,根據該解釋所訂下的原則及相關的法律規定,監誓人確定34名區議員的宣誓為有效宣誓。鑑於1名區議員目前在囚,監誓人認為現在為其安排進行宣誓,並非合理地切實可行。若該名區議員的情況有變,而屆時他仍擔任區議員,特區政府會另行作出安排。另有1名區議員已向監誓人提出未能出席當日宣誓儀式的理由,並要求監誓人為其另作宣誓安排,監誓人正在就其個案作出處理。
第一批和第二批區議員宣誓已分別於9月10日和9月24日舉行,共62名區議員的宣誓獲確定為有效宣誓。(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