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面新聞記者 李茂佳
3月1日,成渝金融法院正式落定,定址重慶。這是繼2018年設立上海金融法院、2021年設立北京金融法院之後我國的第三家金融法院。
全國第三家金融法院落地成渝地區
2月28日,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三十三次會議透過《關於設立成渝金融法院的決定》(下稱《決定》)。該決定自2022年3月1日起施行。
▲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設立成渝金融法院的決定》
《決定》顯示,成渝金融法院審判庭設定,由最高人民法院根據金融案件的型別和數量決定。成渝金融法院第一審判決、裁定的上訴案件,由重慶市高階人民法院審理。
從管轄範圍上看,根據《決定》,成渝金融法院將專門管轄重慶市範圍內,以及四川省屬於成渝地區雙城經濟圈範圍內的應由中級人民法院管轄的部分金融民商事和涉金融行政案件。
具體而言,主要包括以下六類案件:
(一)重慶市以及四川省屬於成渝地區雙城經濟圈範圍內的應由中級人民法院管轄的第一審金融民商事案件;
(二)重慶市以及四川省屬於成渝地區雙城經濟圈範圍內的應由中級人民法院管轄的以金融監管機構為被告的第一審涉金融行政案件;
(三)以住所地在重慶市以及四川省屬於成渝地區雙城經濟圈範圍內的金融基礎設施機構為被告或者第三人,與其履行職責相關的第一審金融民商事案件和涉金融行政案件;
(四)重慶市以及四川省屬於成渝地區雙城經濟圈範圍內的基層人民法院第一審金融民商事案件和涉金融行政案件判決、裁定的上訴、抗訴案件以及再審案件;
(五)依照法律規定應由其執行的案件;
(六)最高人民法院確定由其管轄的其他金融案件。
此外,《決定》明確,成渝金融法院審判工作受最高人民法院和重慶市高階人民法院監督;成渝金融法院依法接受人民檢察院法律監督。
在人事任免方面,《決定》明確,成渝金融法院院長由重慶市人大常委會主任會議提請重慶市人大會常委會任免;法院副院長、審判委員會委員、庭長、副庭長、審判員由成渝金融法院院長提請重慶市人大會常委會任免。
《決定》透過前一天,根據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員會透過的《關於設立成渝金融法院的方案》,最高人民法院院長周強就《關於設立成渝金融法院的決定(草案)》向全國人大常委會三十三次會議作說明。
周強表示,設立成渝金融法院,對服務保障國家金融戰略實施,防範化解金融風險,完善中國特色金融司法體系,維護金融安全,提升我國金融審判體系和審判能力現代化水平,促進成渝地區雙城經濟圈建設具有重要意義。
▲ 全國第三家金融法院落地成渝地區
提前謀劃設立成渝金融法院
封面新聞獲悉,成渝金融法院的設立,可以追溯到一年前。
2021年3月1日,最高人民法院釋出《關於為成渝地區雙城經濟圈建設提供司法服務和保障的意見》(下稱《意見》),擬在川渝地區落地全國第三家金融法院。
《意見》表示,積極支援區域金融改革創新,推動高起點高標準設立金融法院,健全金融審判體系,不斷加強金融審判專業化、國際化建設。
2021年10月20日釋出的《成渝地區雙城經濟圈建設規劃綱要》更提出,將成渝建設成為立足西部、面向東亞和東南亞、南亞,服務共建“一帶一路”國家和地區的西部金融中心。
據此,2021年12月24日,中國人民銀行、國家發改委、財政部、銀保監會、證監會、國家外匯管理局、重慶市人民政府、四川省人民政府聯合印發《成渝共建西部金融中心規劃》。《規劃》支援重慶打造西部金融中心,加快推進成渝共建西部金融中心。目標是到2025年,西部金融中心初步建成,到2035年,西部金融中心地位更加鞏固。
2022年1月底,重慶市人民政府官網釋出《重慶市金融改革發展“十四五”規劃(2021—2025年)》,其中,明確提出設立重慶金融法院,借鑑上海、北京金融法院經驗,凝聚金融機構、行業組織、金融管理部門、司法機關合力,健全金融糾紛多元化解機制,打造國際化金融糾紛解決平臺。
▲ 成都
成渝金融法院創下兩個“第一”
為什麼會設立成渝金融法院?該法院的設立對成渝地區雙城經濟圈建設將起什麼作用?
重慶大學經濟與工商管理學院教授辛清泉分析,在當前以創新為核心的高質量經濟發展模式下,金融市場發展對於經濟增長有著非常重要的作用。但是,金融市場本身存在著嚴重的資訊不對稱問題,且牽涉的受眾廣、金額大、後果重,“金融市場的發展需要好的制度進行支撐,其中,法律機制對於金融市場的健康發展有著關鍵性的作用,這在當前國家大力推動資本市場註冊制改革、深化金融領域市場取向的背景下顯得尤為重要。”
辛清泉教授進一步解釋,長期以來,金融市場,特別是資本市場,是一個全國性的市場,但針對資本市場的法律糾紛處理則存在“司法地方化”的傾向,地方法院為了本地企業利益,可能導致地方司法保護問題,這非常不利於金融市場的持續健康發展。“因此,設立專門的金融法院審判庭就顯得非常必要,國家也正在透過這一改革推動金融法治環境不斷改善。”
“成渝金融法院的設立,是在上海、北京相繼成立金融法院以及成渝地區雙城經濟圈建設的雙重背景下成立的,意義重大。”辛清泉教授表示,這表明國家高度重視對成渝地區經濟發展,是國家寄希望在西部形成高質量發展的重要增長極的一種直接體現。同時,重慶及四川相關城市的金融市場已經取得較好的發展,也產生了數量較多的金融領域案件。成渝金融法院設立在重慶,也反映出了國家對重慶金融領域司法水平和司法力量的一種認可。
西南政法大學經濟法學院教授盛學軍作為前期“設立成渝金融法院”課題研究的參與者,對成渝金融法院最終落地深有感觸。“設立成渝金融法院,凝聚了多方面的智慧和努力。這既是推進國家戰略路線圖中的具體步驟,也是對重慶、四川司法審判質量、法律服務水平以及社會經濟綜合實力的充分肯定。”
辛清泉和盛學軍兩位教授均表示,成渝金融法院設立,創下“兩個第一”,“它既是國家第一次在中西部設立的金融法院,也是第一次設立的跨區域受理金融案件的金融法院。是國家在推動成渝地區雙城經濟圈建設整合方面的一種創新嘗試。”
辛清泉教授認為,“設立成渝金融法院,有利於提高成渝地區金融領域的司法專業性、獨立性、進而改善成渝地區雙城經濟圈的金融法治環境。”
盛學軍教授亦表示,成渝金融法院有助於提升成渝地區雙城經濟圈的審判組織的專業化程度、助推金融審判能力現代化,進而推動成渝地區雙城經濟圈高質量發展。“同時,對於探索司法制度改革,完善中國特色金融司法體系,提升金融審判體系和審判能力現代化水平具有重大意義。”
▲ 重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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