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父母催婚,兩90後相識七日領證,三個月後閃離

90後的小軍被家人催婚,與小麗相識七日閃婚,三個月時間中小軍多次聯絡小麗未果,後訴至法院要求解除與小麗婚姻關係,並要求返還彩禮。近日,岳陽市岳陽樓區人民法院近日審結了一起婚姻案件,經調解,雙方自願解除婚姻關係,並返還相應彩禮。

因父母催婚,兩90後相識七日領證,三個月後閃離

△圖源網路,圖文無關

原來,被家裡各種花式催婚的小軍,經他人介紹結識了小麗,一週後二人辦理登記結婚。婚後小麗外出工作,本就感情基礎薄弱的兩人,分居兩地,更加缺少溝通。小軍多次聯絡小麗未果後,他與家人認為小麗騙婚,訴至法院。

案件受理後,承辦法官立即聯絡雙方當事人瞭解、核實情況,誰知此時小麗已與他人一起同居、在外旅遊。考慮到小軍、小麗根本沒有建立起夫妻感情,無法勸和,承辦法官遂組織雙方進行調解,為妥善處理好彩禮糾紛,化解兩個家庭之間的憤懣情緒,避免矛盾升級。承辦法官採取“背靠背”“面對面”等辦法,幫助雙方分析糾紛產生原因,耐心釋法說理,充分了解雙方真實意願,在和好無望的情況下,促成雙方達成調解協議,雙方自願解除婚姻關係,小麗向小軍返還彩禮12.6萬元及相應物品。

瀟湘晨報綜合岳陽樓區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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