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有些欠債者就是拒不還錢。
從法律層面上來說,稱之為“老賴”。
近日,楊浦區人民法院
對一起“欠債不還錢”的案件進行了宣判。
這名老賴到底有多荒唐呢?
一起來庭審現場看一看吧。
坐在被告席上的就是本案“欠債不還錢”的老賴毛某。早在2012年10月,毛某就因為拖欠原告湯女士貨款48萬6千元不支付,而被湯女士給告上了法庭。
經審判,楊浦區人民法院作出還款判決,要求毛某在判決生效之日起15日內歸還48萬6千元欠款,但是毛某拒不執行。接下來的7年,毛某多次被楊浦區人民法院判決,要求歸還湯女士欠款,但毛某始終拒不執行。
據原告湯女士表示回憶,這些年向毛某要錢非常困難,為了讓他還錢,眼淚不知道掉了多少,家庭破碎了,車費也花了好幾萬。有一次湯女士前往索要欠款,毛某直接將其推出門,甚至包還留在他家裡。由於身上沒錢,湯女士最終在派出所裡坐了一夜。
而在毛某拒絕執行的這7年時間裡,他並不是沒有錢,經過調查,僅2019年1月至8月這段時間,毛某微信餘額支付款就已經超過了37萬元,證明毛某是故意欠錢不還。
楊浦區人民法院認為:
毛某有能力執行人民法院判決而拒不執行,情節嚴重,其行為已觸犯《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313條第1款之規定,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已構成“拒不執行判決罪”。最終,毛某因拒不執行判決罪,被判處拘役六個月,緩刑六個月。
【來源:楊浦政法】
宣告:轉載此文是出於傳遞更多資訊之目的。若有來源標註錯誤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權益,請作者持權屬證明與本網聯絡,我們將及時更正、刪除,謝謝。 郵箱地址:[email protect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