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源視覺中國,圖文無關
本報訊 李大爺今年已101歲高齡,
去年剛剛與張保姆登記結婚,
不到一年時間,就鬧到法院來離婚。
張保姆說:“十年照顧,皆因愛情。”
李大爺卻說:“我從沒愛過,是被騙了!”
這其中到底何故?
都說陪伴是最長情的告白,而大家往往卻忽視了對家中寡居老人的陪伴,請保姆照料便成了大部分子女的第一選擇,去年《都挺好》電視劇中的蘇大強和小保姆的故事還記得嗎?
10月25日,紹興市中級人民法院官方公眾號就通報了一起這樣的案件。
百歲老人來離婚:“沒愛過!”
因李大爺自老伴去世後便常年寡居,為照顧父親,李大爺的子女在2006年為其請了張保姆照料起居生活。
在一起生活的日子裡,張保姆多次說起自己家裡經濟困難,沒有勞保待遇,相當羨慕每個月有7000元退休金的李大爺,表示要是能像李大爺一樣有相應的福利待遇就好了。
2019年2月,李大爺的子女突然得到父親已與張保姆結婚的訊息,雖並不支援,但也無力改變。可好景不長,不到一年時間,李大爺突然態度強硬的提出要與張保姆離婚,還聲稱:“被張保姆騙的好慘!”。
從李大爺的敘述中,事情卻變得有些狗血:李大爺說結婚只是因為一時好心,為了讓張保姆在自己死後能享受相應的福利待遇,改善經濟狀況。
但是結婚後,張保姆卻大變樣,不僅收管了李大爺的工資卡、醫保卡、房產證,並代替李大爺領取政府、社會機構等各種補助。同時張保姆多次要求李大爺將其僅有的房屋過戶給她,還逼迫其寫遺囑,在生活起居的照顧上也不再是盡心盡力。
而張保姆表示結婚是因相處十多年情到深處所致,李大爺提出離婚只是受了子女的蠱惑,表示絕不同意離婚。
相持不下,李大爺只能起訴到法院。
雙方起訴前已經分居,李大爺現由子女照顧。
法院判決:同意離婚,無關愛情!
一審法院經審理後認為:雙方登記結婚時,李大爺已到期頤之年,且雙方登記結婚時李大爺的子女均未在場,亦無證據證實李大爺系經慎重考慮作出結婚的決定;婚後不久,雙方又為生活照顧等問題產生矛盾,且不能妥善化解,並已導致雙方分居。
綜合考慮本案實際案情,為尊重百歲老人的真實意願,更有利於李大爺安享晚年,准予雙方離婚並分割夫妻共同財產。張保姆不服上訴,二審經調解,雙方同意離婚,協商處理了夫妻共同財產。
瀟湘晨報記者 綜合報道
【來源:瀟湘晨報】
宣告:轉載此文是出於傳遞更多資訊之目的。若有來源標註錯誤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權益,請作者持權屬證明與本網聯絡,我們將及時更正、刪除,謝謝。 郵箱地址:[email protect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