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輯導語:上半年,由於疫情的影響,不少企業都陷入了破產的困境之中。在本篇文章中,作者為我們總結了破產清算的主要流程,分析了目前破產清算過程中所存在的困難,以及企業基於區塊鏈的分散式破產清算有什麼優勢。
2020年,受到新冠肺炎疫情影響,全球經濟陷入低迷。據Statista資料分析顯示,2020年 美國已經有400多家大型企業宣佈破產,這已是十年來最糟糕的資料。
資料來源:Statista
在國內,也相繼爆出,力帆、華晨寶馬等知名企業的破產重整的新聞。
筆者根據“全國企業破產重整案件資訊網”統計,截至到2020年12月8日,2020年全國破產案件32202起、破產審查案件1644起;強制清算案件2007起、強制清算審查案件639起。
而2019年全年破產案件只有16038起、破產審查案件1287起;強制清算案件688起、強制清算審查案件105起[2]。
可以說近年來,破產案件呈現出逐年大幅增加趨勢。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院長周強在2020年5月25日人大會的工作報告顯示。
2019年全國破產重整成功的企業只有482家,佔全年破產案件比例3.1%,佔破產重整案件的比例是10.42%。
可以說,企業破產在過去幾年,還只是專業領域關注的名詞。
而進入2020年後,隨著全球經濟放緩、國內產業結構調整、P2P暴雷和強制清退、網際網路經濟泡沫褪去,有更多的同老百姓民生相關的知名企業陷入了破產、破產重整和破產清算狀態。
而如何提高企業破產處理過程的透明性和可信度,充分保障債權人利益,就成為了法學界和經濟界研究的重要課題。
去年,本人同業內相關單位探討過區塊鏈在破產清算過程中應用場景,也是希望利用區塊鏈在分散式多方安全協作方面的優勢,幫助破產清算過程提高公信力和透明度,促進破產清算組各方利益體高效達成意見一致,提高畫質算效率。
本文將之前的討論重要部分與讀者分享。不過在討論區塊鏈之前我們首先了解一下企業破產清算的主要過程。
一、破產清算主要流程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破產法》規定,在人民法院依照本法規定宣告債務人破產後(破產重整和和解需要在宣告之前申請),破產程式將進入清算階段[1],主要清算流程見下圖:
清算流程
1. 成立清算組根據相關規定,人民法院應當在宣告企業破產之日起十五日內成立清算組。
對於清算組成員的構成,由於不同的企業性質,組成有所不同;對國有企業而言,清算組成員由人民法院從企業上級主管部門、政府財政部門等有關部門和專業人員中指定;對非國有企業而言,清算組成員可從律師、會計師、審計師或資產評估師等第三方專業人員中聘用組成。
清算組將接管破產公司,並負責破產財產的保管、清理、估價、處理和分配,清算組將接受人民法院監督,並定期向法院報告。
清算組具體責任如下:
- 接管破產企業;
- 清理破產企業財產;
- 回收破產企業的財產;
- 管理、處分破產財產;
- 進行破產財產的委託評估、拍賣及其他變現工作;
- 依法提出並執行破產財產處理和分配方案;
- 提交清算報告;
- 代表破產企業參加訴訟和仲裁活動;
- 辦理企業登出登記等破產終結事宜;
- 完成人民法院依法指定的其他事項。
清算組在接管破產公司後,負責企業財產清查和評估、債權債務清查核實。
包括:公司公章的接交和管理;債權債務清單;資產清單;職工花名冊;合同書、協議書,各種法律檔案;財務賬冊及相關財務資料;企業購買的有價證券,享有的無形資產的權利憑證;企業的歷史檔案等其他應當移交的資料。
3. 財產變現和分配清算組透過對破產企業的財產進行清理、評估、變賣獲得貨幣資產,再透過《企業破產法》規定的財產優先清償順序進行清償。破產財產在優先清償破產費用和共益債務後,依照下列順序清償:
- 破產人所欠職工的工資和醫療、傷殘補助、撫卹費用,所欠的應當劃入職工個人賬戶的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費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支付給職工的補償金;
- 破產人欠繳的除前項規定以外的社會保險費用和破產人所欠稅款;
- 普通破產債權。
破產財產清算分配完畢,由清算組向人民法院彙報清算分配工作的情況,並申請人民法院裁定破產終結,未得到清償的債權,不再進行清償。
5. 登出登記企業破產,破產財產分配完畢,企業法人依法終止其民事行為能力,清算組向破產公司的原登記機關申請登出原公司登記。
二、目前破產清算過程管理存在困難雖然在《企業破產法》中有相應破產清算流程和法規依據,但由於破產清算過程屬於在人民法院監管下的多方實體協作過程,清算組成員、債權人存在專業知識差異大、地域和時間等問題限制,在實際破產清算過程中管理難度大,具體如下:
1. 破產清算管理複雜、效率低由於目前破產清算的實際管理人:清算組,並非職業化、標準化和固定化組織,也就造成清算過程的管理質量不可控,工作效率不高問題。
同時,由於受地域、時間的限制、專業素養的差異,債權人向清算組的債權申報、溝通以及透過債權人會議機制實現對管理人監督和財產處理方案達成一致,本身就是一種效率極低的方式。
2. 資訊化和數字化水平低由於破產清算流程的複雜性和規則的嚴格性,所以目前的破產清算過程,整體資訊化和數字化程度並不高。
在破產清算過程中可能涉及少則幾十,多則成千上萬的債權人,清算組成員也來自政府部門、破產企業上級主管部門(國企)、律師事務所、會計師事務所、公司股東等專業單位。
另外還包括:銀行、拍賣機構等輔助機構。在這些機構與專人之間的溝通和決策主要還是採用面對面、線下會議、紙質檔案、郵件等方式開展。
2016年8月1日最高院上線執行的“全國企業破產重整案件資訊網”也只是破產資訊公告類網站。
3. 清算成本高且不透明企業破產清算成本可以簡單理解為是企業破產清查過程中產生的所有費用總額,基本上企業破產清算費用也是從正在清查的破產資產中扣除的,但是我國相關法律並沒有對破產清算成本進行明確的規定與要求。
比如,沒有確定破產清查成本在企業破產總資產中所佔的比例,降低了企業清查費用支出的標準性與統一性。
加之,清算監管機制也較為傳統落後,清查監管體系也存在很大的漏洞,以至於部分缺少職業操守的清查小組成員吃喝玩樂,肆無忌憚的揮霍著清算費用,極大的提高了破產清算成本[3]。
4. 財產分配,債權人滿意度低由於在破產企業財產的評估、拍賣及其他變現和財產分配的過程並不完全透明,容易造成債權人對清算程式的不信任。
所以,即使在《企業破產法》中規定了財產優先清償順序,但在具體執行細節上,管理人(清算組)、債權人會議、債權人都有太多人為因素干預。在沒有強自動化清償手段保障下,債權人對清算程式滿意度很難提高。
5. 追責困難由於破產企業財產的管理人(清算組)是一個臨時組織,一旦破產程式結束,清算組隨即解散,且破產清算完整的過程性證據很難長期儲存。
所以對破產清算過程中出現的例如:破產企業財產流失、過高的清算成本或其他破壞債權人權利的一些違法行為,很難承擔相關法律責任。
6. 監管困難破產企業財產的管理人(清算組)以及清算過程需要接受債權人會議監督和人民法院的管理。
但在實踐操作中,人民法院主要擔任指導和事後調查功能,依靠清算組定期報告瞭解資訊,透過清算組報告自己的工作問題,本身就不現實;債權人的監督責任主要透過債權人會議行使,但由於債權人會議到場難度大、債權人性質複雜、利益共同性差異大也很難行使監督功能。
三、基於區塊鏈的分散式破產清算優勢要解決以上問題,可以考慮在破產清算週期內以區塊鏈技術防篡改,全網資訊透明,分散式一致性賬本為依託,提升各清算成員在清算過程中原始資產驗證、評估、拍賣變現、分配和訴訟仲裁等環節的信任關係,提高畫質算效率,縮短清算週期,提供資產快速高效的流轉和安全的賬務處理能力,為最終破產企業的財產分配提供透明、高效、安全、可信的分散式平臺。
具體優勢有:
1. 統一清算流程為清算組成員提供跨地域、移動化、流程化、統一化和分散式的資產驗證、評估、變現、分配和仲裁等決策入鏈流程,為實現高效清算建立系統基礎設施。
2. 清算單證入鏈全網見證利用區塊鏈技術防篡改、可溯源、資料加密等技術特點,在資產處理過程中充分保證原始單據、證明檔案上鍊後的一致性和完整性。並在全網披露相關資訊。
3. 資產入鏈全網穿透利用區塊鏈資產賬務模型的可溯源,防偽特性,構建基於破產企業的資產池管理體系,記錄和核對每一筆費用和財產分配資訊,透過區塊鏈資產自恰特性實現資產處理的安全驗證。
4. 資產處理自動監管利用區塊鏈智慧合約自動化交易處理特性,法院可釋出監管合約,實現資產驗證、評估、拍賣變現、分配的合規性監管策略。
四、區塊鏈分散式破產清算的主要構成總體框架
透過區塊鏈技術在破產清算的多方利益體之間形成分散式協作優勢,構建破產清算平臺。
區塊鏈公司節點可部署在法院、律師事務所、會計師事務所、銀行等清算組主要管理和監督單位,而債權人、股東單位可透過移動客戶端或者輕節點,實現對破產清算過程便捷安全的全網查詢和資料上鍊。
透過區塊鏈原生賬本模型實現資產認定和轉移;利用分散式鏈式資料結構實現各類單據和證明資料永久儲存;利用智慧合約便捷性實現資產評估、拍賣變現、財產分配等財產的業務操作;利用通分散式共識實現鏈上資訊的透明和一致性;利用加密演算法實現鏈上資料的安全交易,具體還有:
1. 單證、決策全網見證將破產清算過程中的資產證明、決策證明和財產交易處理證明,作為單證上鍊,永久、防篡改儲存,可供破產清算組成員、政府和債權人實時調取和驗證,充分保障破產清算過程的合法、合規和透明性,減少清算爭議和訴訟,提高破產清算效率,提升資產的保價能力。
2. 資產處理利用區塊鏈對於資產處理的原生優勢,將破產清算過程相關資產和資金數字化,透過分散式處理能力,將破產企業資產的評估、確定、變現、撥付、清償過程數字化流轉,實現歷史可審計、可溯源、防篡改的數字化破產清算能力。
3. 清算處理透過區塊鏈分散式統一賬本模型,為破產清算組成員、平臺清算節點和銀行建立清算統一賬本,提供高效、可信的清算過程保障,為:破產資產確立、債權人公告、清算費用支付、清理債權和債務和其他民事訴訟提供法律證據基礎。
五、總結隨著近年來全球經濟環境持續惡化、國內產業結構調整、網際網路經濟泡沫的褪去,破產企業數量大幅增加,涉及債權人範圍和不良社會影響(特別是民生相關,例如:P2P、長租公寓等)日趨嚴重,以及個人破產法的呼之欲出。
本文呼籲學界和產業界更多的關注破產清算領域的數字化發展和跨學科、多技術的平臺融合。
而且由於破產清算過程的臨時性、管理人和債權人的分散性、資產處理的公正性需求,都急需一套具備分散式協作和穿透式監管的破產清算平臺。
區塊鏈技術是一種嘗試的方案,同時也值得我們深度思考,本文拋磚引玉,希望更多的學者和專家加入破產清算分散式協作場景的驗證和研究中。
參考文獻:
[1]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破產法》http://www.npc.gov.cn/npc/c198/200608/82c5645b09b24b5ebefe76e365db72c9.shtml
[2] 全國企業破產重整案件資訊網 http://pccz.court.gov.cn/pcajxxw/pcgg/ggdh?lx=0
[3] 張啼燁.(2019).企業破產清算存在的問題及解決措施. 中國多媒體與網路教學學報(上旬刊)(12),224-225. doi:.
[4] 何麗平.(2018).企業破產清算中的財務問題及其解決措施. 中國市場(24),128+134. doi:10.13939/j.cnki.zgsc.2018.24.128.
[5] 舒中.(2001).關於破產清算評估有關問題的思考. 中國資產評估(01),. doi:.
[6] 奚曉明.(2013).審理破產案件需要注意的幾個問題. 法律適用(02),3-4. doi:.
#專欄作家#黃銳,人人都是產品經理專欄作家。高階系統架構設計師、資深產品經理、多家大型網際網路公司顧問,金融機構、高校客座研究員。主要關注新零售、工業網際網路、金融科技和區塊鏈行業應用版塊,擅長產品或系統整體性設計和規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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