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華盛頓6月12日電 (記者 陳孟統)美國總統特朗普11日簽署行政令,授權對參與調查美方在阿富汗戰爭中行為的國際刑事法院官員實施經濟制裁和入境限制。
該行政令指出,美國不是國際刑事法院締約國,該法院對美方人員不具有管轄權。國際刑事法院針對美國軍事和情報人員在阿富汗行為的調查威脅到美國主權和國家安全及外交政策,美國政府將對相關人員實施制裁。
根據行政令,制裁內容包括經濟制裁、拒絕有關人員入境美國等。
白宮當天發表宣告稱,國際刑事法院的行為是對美國人民權利的侵犯。“儘管美國及其盟友一再呼籲改革,國際刑事法院卻沒有采取任何改革行動,繼續對美方和包括以色列在內的盟友開展出於政治動機的調查。”
同一天,美國務卿蓬佩奧、國防部長埃斯珀、司法部長巴爾和總統國家安全事務助理奧布萊恩4人,共同出席在國務院舉行的釋出會,並就此發表了措辭強硬的宣告。
埃斯珀表示,“我們不會允許為國家服務的美國公民受到非法調查。”他說,美國的軍事和民事司法系統完全有能力對被控的不當行為採取“適當行動”,包括“被控虐待在押人員或其他不當行為”。
國際刑事法院今年3月裁定,批准對塔利班、阿富汗安全部隊、美國軍事和情報人員在阿富汗所涉戰爭罪和反人類罪展開調查。該法院首席檢察官法圖·本蘇達曾表示,有足夠證據表明美方人員於2003年至2004年在阿富汗有對在押人員施行虐待、侵犯個人尊嚴等行為。
美國媒體報道稱,阿富汗是國際刑事法院締約國,因此該法院對在阿富汗發生的有關罪行具有管轄權。
國際刑事法院設在荷蘭城市海牙,根據2002年生效的《國際刑事法院羅馬規約》設立,對犯有種族滅絕罪、戰爭罪、反人類罪和侵略罪的個人追究刑事責任。(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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