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兩天一則新聞衝上熱搜
網友看完後幾乎一致地評論:
“幸好沒結成婚!”
據報道,去年年初,江蘇南京小夥張某和女子王某透過相親結識後,交往一段時間。之後兩人因性格不合分手,王某主動退還禮物、紅包和彩禮。
張某的母親吳某覺得窩火,在網上釋出詆譭王某的影片,稱其騙婚、騙錢,且公佈了王某的姓名、電話、住址等個人資訊。
影片釋出後引發不明真相的網友評論和轉發,對王某的正常生活及人格尊嚴造成極大傷害。為維護自身權益,王某向法院提出訴訟。
經法官調查——
王某不!存!在!騙婚行為
根據《民法典》規定,民事主體享有名譽權,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以侮辱、誹謗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譽權。
庭審中,透過法官的批評教育和釋法說理,吳某反省了自己的錯誤言行,當庭向王某賠禮道歉。
雙方在法院支援下達成調解協議,吳某在某短影片平臺公開向王某道歉、澄清事實,並賠償精神損失費5000元。
網友態度高度一致
不少網友表示,流言蜚語能“殺死”一個無辜者也能摧毀一個家庭,針對造謠及由此引發的網暴事件,就該依法懲處,以儆效尤。
公眾在面對網路傳言時
需謹慎做到不信謠不傳謠
更不該對他人進行人身攻擊
以免造成無法挽回的悲劇
來源:新聞晨報綜合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