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租後房內垃圾半人高臭氣熏天,房東:一年多沒見他倒過垃圾
11月2日,江蘇連雲港。張女士爆料,某單身公寓內一男租客退房後,屋裡垃圾遍地,堆積如山有半人高。張女士稱,在這裡住4個月從未見過當事人,自己退房時搬家公司的人都嫌臭不願上樓。據房東介紹,租了一年多沒見他下樓丟過垃圾。請保潔大爺打掃,半天都沒掃完。
網友評論
網友:這是垃圾場?建議建立租客黑名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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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客留下一屋垃圾失聯 房主開鎖後崩潰
“我的天啊!”2018年7月7日,文先生走進自己出租的房子後發出了驚叫,映入眼簾的是小山一樣的垃圾、十幾個外賣袋和地上爬的、空中飛的蟲子,而造成這一切的租客早在一個多月前就失聯了,租客留下的垃圾和物品該如何處理?愁壞了文先生。
租房兩年多 房客突然失聯
文先生擁有的這處房產位於前革農民新居,是套88平方米左右的回遷房,2010年裝修後出租,前後共有三位租客。由於父親就住在這個小區,文先生就把租房事宜交給了其父親處理。
2016年5月,文先生的父親透過中介與一位自稱姓楊的女士簽訂了租房合同,當時楊女士稱沒帶身份證,籤合同用的是她司機沙某的身份證,還表示房子是給單位用的,一半用作倉庫,一半用於居住。
2017年5月,一年期滿,楊女士與文先生的父親口頭續約一年,並贈送其一個月,也就是2018年6月3日到期。算上一個月的押金,最晚7月3日應該騰出房屋。
2018年5月27日,文先生的父親打電話聯絡楊女士,想詢問其是否續簽,結果電話沒打通,此後,文先生的父親幾乎每天都打電話,都沒打通,如今楊女士的電話已經停機。
交房租還算準時的房客突然失聯讓文先生有點擔心,怕其在屋裡出現意外沒人知道。2018年7月7日,文先生找來開鎖公司以及4位鄰居,開鎖公司員工現場與派出所民警電話溝通了情況,在留有影片的情況下打開了房門,一進門,文先生被眼前的一幕嚇到了。
留下一屋子垃圾愁壞房主
房門正對著的是飯廳,映入眼簾的是堆得比暖氣還高的礦泉水空瓶,還有一箱沒開封的礦泉水。飯廳的北側是廚房,裡面也堆滿了礦泉水空瓶和紙箱。“飯廳的南側是客廳,裡面堆放的雜物讓人下不了腳。”文先生說,影片顯示,裡面被紙箱、臉盆、辦公用品、行李箱堵得嚴嚴實實,連過道都沒有留下。
讓文先生更為氣憤的是南臥室和衛生間被“造得不像樣”,南臥室的窗簾是合上的,地上放著近20袋外賣,吃剩的飯菜和水果發出異味,一碰,成群的蟲子飛出,原本白色的地板也變得黢黑,室內還放著單人床和一堆衣服。衛生間的地面上有黃黑色的不明液體的痕跡,“你看,用過的衛生紙都扔在外邊。”文先生說,馬桶、臉盆更是長期沒有清理。北臥室放著一箱箱紙箱,上面寫著“營養粉”,還有4個用處不明的藍色罐子。此前,文先生的父親曾經為了修燈進過屋子,當時因為衛生情況不好提醒過楊女士,但當時並沒有像此次看著那麼髒亂。
當天,文先生和其父親把外賣袋子扔了,並且換了鎖,在門上貼了紙條,讓楊女士儘快聯絡他們,騰出房屋。
據悉,外賣袋上的聯絡方式並不是文先生所知楊女士的電話,姓名寫的是“齊女士”,該號碼也暫停服務了。目前,文先生也無法與楊女士的司機沙某取得聯絡。文先生一家犯愁了,租客聯絡不上,這一屋子的東西到底能不能清理?會不會因為清理了而惹上麻煩?7月3日期滿後佔用房屋期間,是否應該交房租?
律師說法
楊女士應向文先生支付保管費用和清理房屋的合理費用
遼寧拓華律師事務所王宏偉律師表示,租賃期滿,承租人應當返還租賃物。返還的租賃物按照合同約定或者租賃物的性質及使用後的狀態。合同到期後,楊女士未向文先生表示續租且其行為已表明不再續租,楊女士應於合同到期後從出租房撤離並還原房屋租賃前的狀況。目前楊女士沒有將物品撤出房間,其行為還致使房屋堆滿垃圾,需文先生重新清理。因此給文先生造成損失,應由楊女士承擔。
關於出租房遺留物,文先生應結合之前影片,在保留證據的情況下,清點出租房遺留物,並妥善予以儲存,以防給楊女士造成不必要的損失。根據法律規定,保管費應由楊女士自行承擔。
綜上,楊女士不僅應向文先生支付到期後仍佔用房屋產生的租金,還應向文先生支付保管費用,以及因清理出租房等產生的一切合理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