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宣部近日印發的《關於開展文娛領域綜合治理工作的通知》中,談及進一步強化行業管理時,通知要求,“嚴格執行演出經紀人資格認證制度”;9月2日,國家廣播電視總局辦公廳的《關於進一步加強文藝節目及其人員管理的通知》也指出要“嚴格執行主持人持證上崗”。
8月26日,在中國文藝評論家協會、中國文聯文藝評論中心組織召開的“飯圈文化治理”專家研討會上,北京演出行業協會會長張海君建議嚴格行業從業標準,對藝人實行持證上崗制度。“持證前需接受思想、政治、理論、專業、道德修養等方面的培訓,進行登記註冊管理。凡是沒有註冊登記的,規定各類平臺均不予錄用。”張海君說。
演出經紀人、主持人持證上崗,那麼演員持證上崗建議是否切實可行?能否有效解決文娛領域流量至上、“飯圈”亂象、違法失德等問題?北京青年報記者採訪了若干業內人士,讓我們聽聽他們的看法——
現實情況
一度存在的演出證已被取消
北京青年報記者瞭解到,上世紀90年代一些演員上臺表演是需要演出證的,後來隨著有關部門簡政放權,加上《營業性演出管理條例》的修改,到本世紀初,演員演出不再需要演出證。只是,一些民營機構的演員因為舉行國內巡迴演出或者到境外演出,還得透過其他渠道和方式來證明自己的演員身份。
西安相聲新勢力班主盧鑫便是其中的一位。他告訴北青報記者,有好幾次,他要到國內其他城市巡迴演出時,目的地城市文化行政管理部門需要他提供演員身份證明。為此,他加入了西安曲藝家協會,用曲協會員身份來證明。
中國演出行業協會秘書長潘燕介紹,確實有一部分演員到國外演出辦工作簽證時需要證明自己的演員身份。此外,按《營業性演出管理條例實施細則》要求,申請設立文藝表演團體時必須有專業演員。演員可以提供自己在藝術院校的畢業證,或者藝術專業職稱證。如果這兩個證都沒有,可以由演出行業協會提供演員從業能力證明。“根據《營業性演出管理條例實施細則》,協會組織開展了演員從業能力證書認證和發放工作,為時有四五年。”
潘燕同時指出,中國演出行業協會不對完全沒有演藝從業經歷的人發放演員從業能力證明——這是因為沒有辦法從他個人的藝術能力方面去考核,只能根據他的從業情況、有沒有過違規記錄、有沒有足夠的從業時長、是否在相關團體有從事演藝工作等等方面去考核認定。
評判瓶頸
很難用統一標準去認證演員能力
中國演出行業協會是由文化和旅遊部主管的國家一級社會團體,是演出經營主體和演出從業人員自願結成的全國性、行業性、非營利性社會組織。換言之,他們能提供從業證明能力的物件,是演出行業的演員。
那從事影視表演的演員,其從業能力能透過證書來證明嗎?熟悉香港演藝圈的讀者肯定知道,香港不少知名演員,都不是科班出身也沒有相應的證書,比如周潤發只讀到中學三年級,成龍讀完小學一年級就輟學在家、後來進入一個私人開辦的戲劇學校學習。但這些,都不影響他們後來成為一個優秀的演員。
潘燕也認為,如果說演員的藝術品德及道德素養還有評價標準,但是演員的藝術能力如何去判斷呢?畢竟,藝術不是賽跑,沒有統一的標準,對於觀眾來說,蘿蔔青菜各有所愛,很難用一個統一標準去做認證。
對於“演員持證上崗”,影評人、專欄作家韓浩月認為要一分為二地看:對於電影學院、戲劇學院等專業院校畢業的學生來說,他們大機率會獲得專業技能認證。但即便如此,也無法在道德層面保證他們就一定能夠德藝雙馨。更關鍵的是,一名演員的專業能力沒法用一個標準去衡量,而持證上崗,恰是以單一標準去衡量演員,這個在可行性上有待商榷,“一些演員,比如像王寶強,他雖然沒什麼學歷,也沒受過專業訓練,但確實在表演行當裡邊體現出了才華。如果我們一刀切非得要持證上崗,很可能會扼殺一部分有表演天才的演員。”
目前要求
演出經紀人員、播音主持人需持證上崗
北青報記者還了解到,演員演出證已經被取消,但演出行業經紀人資格認定已經實施了多年。從今年文化和旅遊部發布的《2021全國演出經紀人員資格認定考試大綱》中可以發現,該項職業資格准入考試由全國統一出題,考試內容包括近些年來國家出臺的文藝方針政策,還有《營業性演出管理條例》等與演出行業相關的法律法規,以及《民法》《著作權法》《治安管理處罰法》《未成年人保護法》《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等等。目前已有超過10萬人持有演出經紀人員資格證書。而據《2019中國廣播電視年鑑》,全國播音員、主持人3.10萬人。
潘燕介紹,透過考試取得演出經紀人員資格證書的經紀人,在一定程度上提升了自身的法律知識和職業道德素養,但是否能對他所服務的藝人起效果,還要看他在日常工作中怎麼去執行與落實。“把教育和管理演員的責任壓實到演員所在的相關經紀機構和經紀人員,管理部門加強對經紀機構及從業人員的管理,行業組織同時加強對演藝人員的道德自律工作,應該是相對比較有效可行的管理方式。”
文/本報記者 張恩傑 漫畫/陳彬
統籌/劉江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