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聾瘖啞人士黃慶恆在臺灣科林儀器公司擔任開發工程師,工作表現細心穩定。
(資料圖片)
在臺灣,殘障人士找工作容易嗎?根據臺勞動主管部門調查結果,臺灣地區15歲以上身心障礙者有近113萬人,勞動力參與率為20.7%,遠低於一般民眾;失業率為8.1%,也遠高於一般工作者。然而,87.2%的失業殘障人士很希望能夠被職場僱傭。如何讓身心障礙者發揮所長,在職場實現自身價值的同時貢獻社會,成為島內社會關注的話題。
對於如何保障殘障人士勞動就業權益,臺相關部門多年前就開始摸索、制定、完善殘疾人福利保障制度,目前已陸續出臺30多項法規。按照法規,34人以上的政府機構和公營企業,僱用具有就業能力身心障礙者不得低於總員工人數的3%,67人以上私人企業及機構,不得低於1%,且不得少於1人。每未足額1人,單位或企業每月需繳納2.4萬元新臺幣差額補助費,納入殘障者就業基金,直到其達標為止。
這項規定執行得怎麼樣?據臺勞動主管部門最新統計,島內需僱用身心障礙者的義務單位共計17708家,有15931家單位足額僱用,但還有1777家未足額僱用殘障人士,約佔10%;應僱用身心障礙者59609人,實際僱用85062人,超額僱用42.70%。相較於過去,這樣的成績已經很不易了。身心障礙受僱者每月經常性薪資平均為28246元新臺幣,每週正常工時平均為38小時,其中仍有9.0%的身心障礙者認為在工作場所遭受了不公平待遇。一些企業單位寧可繳納差額補助費,也不願僱用殘障人士。
“僱主對殘障人士求職者不瞭解,或是存有刻板印象,也不知道自己公司有哪些職缺適合他們。另外,工作地點的交通問題,職場無障礙空間規劃不足等,也會增加身心障礙者就業困難。”就職於臺灣伊甸社會福利基金會的林祈妏長期關注殘障人士就業話題,她對島內媒體表示,企業未僱用殘障人士,多因企業文化本身對身心障礙者排斥。有企業表示,僱用殘障人士,人、地、事、物都要有相應的配套措施,是一筆不小的開支,如若團隊配合不好,還會影響工作氛圍;還有餐飲業者說,擔心殘障人士工作中受傷,恐面臨工傷補償等問題,因此不願意承擔風險。
針對這些問題,島內社會各界紛紛建言獻策。新北特教學校實習輔導主任林婉媛建議,相關部門應針對不同類別的殘障人士提供不同的就業模板,並向企業倡導,讓身障者及僱主雙贏,比如自閉症患者高度集中專注的特性就非常適合組裝及代工業。主管機關也可加強倡導所提供的就業輔導服務,減少僱主擔憂。
臺灣1111人力銀行總經理何啟聖認為,“授人以魚不如授之以漁”,應擴充職訓內容,改善身障者就業環境,讓身障者能夠自立,滿足企業職缺及身障者需求。相關主管部門也應強化道德勸說及社會氛圍營造,如加強表揚友善企業,給予更實質獎勵等。
“對許多身心障礙者來說,只要有適當的輔助器材,給他們無障礙的環境,多一點包容、溝通和學習機會,他們的工作能力不會比一般民眾差。”林祈妏表示,認真、專心、穩定,是大部分身心障礙者的優點,而且他們一旦完成職前訓練、試用見習,後續可保證就業穩定度高、離職率低,對僱主來說也是利好。
總的來說,相較於過去,臺灣殘障人士的就業環境已經有明顯進步,尤其是有更多中小企業僱主願意僱用身心障礙者。但要讓全社會的殘障人士都能得到公平就業和融入社會的機會,顯然還有很長的路要走。(本報記者 汪靈犀)
《 人民日報海外版 》( 2021年09月11日 第 04 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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