齊魯晚報·齊魯壹點記者 康 巖 通訊員 包慶淼 張 娟
8月14日,泗水縣楊柳鎮喬家村村委會會議室變身泗水縣人民法院少年巡回法庭,就小文(化名)小升初問題進行個案會商。 最後,各職能部門達成“由縣人民法院組織一次巡回法庭,將小文的監護權指定為姑姑、姑夫,縣教體局根據姑姑家的居住小區給小文落實縣城的初中學校。”
這個“巡回法庭”因喬家村12歲少年小文(化名)的指定監護權而開設。小文是一個可憐的孩子,父親患輕微精神病,母親智力二級殘疾,家中還有智力一級殘疾的姐姐,父母根本無力撫養小文,小文自出生後不久就寄養在縣城居住的姑姑家。
小文雖出生在一個特殊家庭裡,但得到姑姑一家的厚愛,自幼老實本分,刻苦學習,惹人喜愛。今年小升初,因戶籍在楊柳鎮,按教育部門的規定應在戶籍所在地上初中,而姑姑一家人為了讓小文有一個更好的學習環境,想讓他留在縣城上初中。小文的姑夫張慶水在糾結與徘徊後,透過鎮街找到泗水縣未成年人救助保護中心尋求幫忙。
泗水縣未成年人救助保護中心接案後,經兒童社工調查瞭解,形成監護困境兒童個案,啟動泗水縣未成年人救助保護聯動閉環機制,及時將個案轉介到泗水縣人民法院。8月13日,由泗水縣民政局牽頭召集縣人民法院、縣司法局等縣未保委相關成員單位進行個案會商,就小文監護權一事作充分討論協商。
最後,各職能部門達成“由縣法院組織一次巡回法庭,將小文的監護權指定為姑姑、姑夫,縣教育局根據姑姑家的居住小區給小文落實縣城的初中學校。”
在庭審開始前,泗水縣人民法院劉巖專委、劉紅霞庭長就本案聽取縣未成年人救助保護中心負責人梁磊、喬家村黨支部書記喬立新等人的意見。
“現在開庭,請申請人宣讀訴狀。”主審法官劉紅霞說,雙方當事人提交材料、陳述意見,書記員做好庭審筆錄。最後經法官宣判,當事人雙方簽字確認,小文的監護權指定為張慶水夫婦。
整個庭審流程不足一小時,給小文帶來了一個美好的未來。泗水縣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專職委員劉巖說:“我院將繼續發揮司法能動性,探索創新工作機制,在堅持以審判為中心的同時,多與兄弟部門溝通協作,採取更加切實有效的措施,堅定不移地保護未成年人合法權益。”
“部門聯動,合護未來,小文能在縣城裡上學雖然是個案,給了我們很大的啟示。”泗水縣未成年人救助保護中心主任梁磊感觸地說:“今後,我們將倍加努力,發揮民政部門在未保工作中的組織協調作用,利用未成年人救助保護聯動閉環機制,做好資源整合連結,因案施策、精準幫扶,多渠道、全方位的實施救助保護;與各有關部門凝聚共識、彙集力量,共同織密織牢全縣未成年人保護網路,尤其是特殊家庭的孩子,我們將傾注更多關愛,讓泗水的每一個孩子都能夠健康成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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