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轉自:光明網
近日
北京交警相繼接到群眾舉報
在朝陽區建外大街永安裡附近
兩輛後車牌號為
“猛+五位數字”的車輛上路行駛
接到舉報後
民警立即開展調查
根據線索
北京交警迅速鎖定嫌疑車輛
找到車輛所有人
瞭解到當日車輛作為影視道具
租賃給某劇組拍攝使用
辦案民警立刻傳喚兩車駕駛人
到相關部門配合調查
原來,群眾舉報影片中所拍攝下的“號牌”只是兩塊泡沫板,無論從字型、顏色、和材質都與交管部門核發的車輛號牌嚴重不符,而正是這兩個肉眼可見的“冒牌貨”,作為遮擋物把車輛原本的號牌擋得嚴嚴實實。
8月5日9時許,車輛駕駛人朱某某、李某某和劇組負責人三人來到交管部門接受處理。最初,兩位駕駛人均辯解,車是劇組租來的,印刷“猛”字車牌的泡沫板是劇組準備並黏貼的道具,自己只是駕駛車輛協助拍攝,對於車輛號牌的遮擋一無所知。
而劇組負責人
面對交警的詢問也是
閃爍其詞↓
民警:“您後期如何處理這個車牌號,是否會出現在成片裡?”
劇組負責人肯定地表示:“不會出現,後期會將車牌號模糊化處理。”
民警:“那您印刷泡沫板遮擋號牌的意義是什麼?用真實號牌上路行駛後期也可以模糊化處理。”
負責人一時語塞,無法應答。
最終,劇組負責人承認
是為了躲避電子警察抓拍
才印刷了“道具車牌”
泡沫板對原車號牌進行遮擋
辦案民警對兩位駕駛員進行了批評教育,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規定,兩車駕駛員因故意遮擋機動車號牌被處以200元罰款,駕駛證記9分。
對此,不少網友表示
猛得有點傻
朝陽群眾是厲害
還是要遵守交規啊!
交警提示
號牌是識別一輛機動車和車主身份的重要資訊載體,是合法上路的前提。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規定,機動車號牌應當按照規定懸掛並保持清晰、完整,不得故意遮擋、汙損。
作為車輛的駕駛員,有責任和義務再出發之前對車輛進行檢查。心存僥倖、在號牌上“做手腳”的違法行為人,必將受到法律的嚴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