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在人行道上,目光所及之處都是各種不同型別的汽車,車身上張貼著“售車”的標籤,或者乾脆是體形龐大的工程機械車不由分說地“佔地為王”,面對這種不文明現象,不少居民覺得很鬧心但又無可奈何。針對這些擅自佔用城市道路的車輛,臨河區城市管理綜合執法局要動真格了!
從11月初開始,該局組織特勤一、二、三執法大隊,重點對臨河城區擅自佔用人行道銷售“二手車”以及佔用人行道隨意停放大型工程機械車的行為進行專項清理整治。截至目前,已通知10家經營“二手車”門店在規定期限內自行清理佔道銷售車輛,將西苑路、建設路、五原街的6輛大型工程機械車進行了徹底清理,此項工作仍在繼續中。
據該局有關負責人介紹,臨河城區主次幹道部分經營“二手車”門店為了招攬生意,一般將待售的“二手車”擅自停放於人行道的機動車停車泊位內,如此一放就是幾日或者數月,就這樣城市公共資源被野蠻地“據為己有”;隨著天氣逐漸變冷,臨河城區許多大型建築工地陸續進入停工模式,而此前一直活躍於各大建築工地的大型工程機械車也逐漸趨於“歇業”狀態,部分車主就將車輛“任性”佔用人行道停放,由於此類車輛體形較大,大多數一輛車就幾乎佔用1~2個、甚至更多的機動車停車泊位,佔用城市道路不說,還嚴重阻礙行人正常通行,同時給城市交通帶來安全隱患。
對此,該局開展“掃街”行動,責成特勤一、二、三執法大隊,對臨河城區所有街路人行道進行“地毯式”排查,發現擅自佔道銷售的“二手車”或者佔道停放的大型工程機械車,根據車上留下的聯絡方式,通知車主儘快在規定期限內自行清理;如不按時自行清理,車主的電話將被錄入非法小廣告“追呼系統”,執法人員還將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道路管理條例》的相關規定,給予車主重罰。
該局有關負責人還表示,整治此類擅自佔用人行道車輛工作將常抓不懈,發現一輛清理一輛,對其中“釘子戶”車輛絕不手軟,嚴懲不貸。
巴彥淖爾日報社全媒體記者:焦景平
通訊員:鄔文娜
【來源:掌上巴彥淖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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