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利
近日印發的《北京市城市積水內澇防治及溢流汙染控制實施方案(2021年—2025年)》(簡稱《方案》)明確,到2025年,本市中心城區、城市副中心重點道路要達到小時降雨65毫米不發生積水;中心城區其他道路及新城重點道路要達到小時降雨54毫米不發生積水;中心城區溢流口、跨越口在場次降雨小於33毫米時汙水不入河。
近年來,各地切實加強防汛抗洪工作,加強城市內澇治理,防洪減災能力顯著提高。但每逢雨季特別是汛期,“城市看海”“汽車變船”現象仍然在一些城市不斷出現,暴露出基礎設施建設滯後、排水系統欠賬多等問題,亟待認真解決。
加強城市內澇治理,有大量艱苦細緻的工作要做。《方案》明確了城市積水內澇防治的指導思想、工作原則、目標任務,落實了責任部門,為全面提升城市積水內澇防治水平,提供了政策依據和行動指南。今年汛期已為期不遠,為加強和保障防汛抗洪,保證現有排水系統暢通是當務之急。
比如,雨箅子是城市管道排水系統彙集地表水的重要設施,排水的第一關卡。既往,雨天泥沙、枯葉、垃圾等雜物導致雨箅堵塞,“不通則痛”的教訓足夠深刻。對此,《方案》強調要科學編制雨箅子“平立結合”改造等方面技術規範,採取雨箅子“平立結合”改造、更換旋流井蓋等措施。這一規定抓到了點子上,是提高雨水收集和排澇能力的針對性舉措。
又比如,智慧化已成為推進城市治理現代化的重要手段,加強城市內澇治理當不例外。《方案》提出“實施積水點和排水管網監控”“完善積水內澇監測、預報預警釋出與響應機制”等具體措施,有利於充分利用大資料、物聯網等新興技術手段,以“智理”促“治理”,推動防汛排澇工作提質增效。
激勵相關部門和單位擔當作為,必須有科學有效的制度體系作保障。國務院辦公廳於今年4月印發的《關於加強城市內澇治理的實施意見》強調:“要加大指導、組織、協調、支援和監督力度,將內澇治理工作納入政府工作績效考核體系。”北京市《方案》提出“工程進展和治理效果納入河長制監督考核和城市體檢”。按照這些要求,亟須壓緊壓實責任,加大監督力度,建立完善內澇治理工作評估機制,進一步激發相關部門和單位落實責任的內生動力。
據氣象部門預測,今年汛期我國氣候狀況總體為一般到偏差,區域性、階段性旱澇災害明顯,極端天氣事件偏多。各地各部門應當凝神聚力,從管好每個雨箅子入手,從打通排澇系統“堵點”做起,下好先手棋,打好主動仗,一件接著一件幹,交出萬無一失、安全度汛的優異答卷,不斷提升城市內澇防治水平,盡最大努力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