撰文 | 餘暉
6月6日,中央紀委國家監委駐自然資源部紀檢監察組、內蒙古自治區包頭市監察委員會聯合釋出通報,國家林業和草原局原林產工業規劃設計院黨委副書記、院長周巖被開除黨籍和公職。
周巖的通報中提到,周巖“在畢業生招聘中利用職權為他人謀取利益,甚至洩露考題”。
落馬官員中,被通報在畢業生招聘中洩露考題的,並不常見。
31歲晉升副局級周巖,男,1968年3月生,今年54歲,滿族,遼寧錦州人,1986年10月參加工作,1994年12月加入中國共產黨,在職研究生學歷。
公開資料顯示,周巖長期在內蒙古工作。
1986年10月,周巖在內蒙古自治區呼和浩特市物資局機電裝置公司、燃料公司工作,之後歷任內蒙古自治區物資局金屬材料公司幹部、物資局金屬材料公司滿洲里疆巖金屬材料經營公司經理、物資局金屬材料公司黑色分公司地產資源部經理等。
1995年1月,周巖履新內蒙古自治區物資集團總公司金屬材料公司經理助理,1996年1月升任副總經理。
1997年12月,周巖擔任內蒙古自治區物資集團有限責任公司有色金屬分公司經理。1999年10月,31歲的周巖成為內蒙古物資(集團)有限責任公司副總經理(副司局級)。
2005年11月,周巖成為內蒙古自治區政府採購中心副主任(保留副司局級待遇),2010年9月成為阿拉善盟副盟長。
2012年12月至2016年1月,周巖擔任阿拉善盟盟委委員、政法委書記,其間(2015年3月—2016年1月)經中央三部委選派到國家林業局掛職鍛鍊,任政策法規司副司長。
2016年1月,周巖履新國家林業局西北華北東北防護林建設局黨組書記、副局長(正司局級),1年多後任國家林業局(國家林業和草原局)林產工業規劃設計院黨委書記。
2019年6月,周巖擔任國家林業和草原局林產工業規劃設計院黨委書記、院長,2019年11月調整為黨委副書記、院長。
2021年9月13日,周巖被查。
落馬前1個半月未露面值得一提的是,周巖被查的訊息,是中央紀委國家監委駐自然資源部紀檢監察組、內蒙古自治區包頭市監察委員會聯合釋出的。
當時的訊息中提到,“經國家監委、內蒙古自治區監委指定管轄,包頭市監委對其監察調查”。
在阿拉善盟擔任政法委書記期間,2015年2月,周巖曾在盟聯合接訪中心接待涉法涉訴信訪群眾。
當時,他還義正嚴辭地表示,“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任何人的行為都不能逾越法律的界限”“傾聽群眾呼聲,關心群眾疾苦”。
周巖並非內蒙古唯一一個被查的盟市政法委書記。
在他之前,2021年6月24日,錫林郭勒盟原盟委委員、政法委書記東戈涉嫌嚴重違紀違法被查。
東戈2014年退休,2018年內蒙古自治區紀委給予其留黨察看一年處分,按規定調整其享受的待遇(按正處級確定退休待遇),2021年又被查。
說回周巖。
周巖被查前最後一個崗位是在國家林業和草原局林產工業規劃設計院。
國家林業和草原局林產工業規劃設計院,是國家林業和草原局直屬單位,成立於1958年,以林產工業、林業工程、園林工程和建築工程諮詢設計為核心,以園林工程、市政公用工程、建築裝修裝飾工程施工以及林業工程和建築工程監理為輔的綜合性設計院。
在落馬前,2021年6月,周巖還被國家林業和草原局黨組授予“國家林業和草原局優秀共產黨員”稱號。
另外,在落馬前,周巖一個半月未露面。據媒體報道,在周巖落馬前,他較近的一次活動,還是在2021年7月30日。
罕見細節:洩露考題如今,伴隨著紀委的通報,周巖案件的更多細節也首次披露。
周巖的第一個問題是“喪失理想信念,背棄初心使命,對黨不忠誠、不老實,銷燬證據,轉移違紀違法所得,處心積慮對抗組織審查,不信馬列信鬼神,燒香拜佛進行迷信活動”。
此外,周巖還被指“瞞報個人有關事項,由他人代持多處房產車位,不如實申報,在組織函詢時不如實說明問題,在畢業生招聘中利用職權為他人謀取利益,甚至洩露考題”。
落馬官員洩露考題的此前也有。
比如,2009年2月,中紀委監察部駐司法部紀檢組監察局二室原主任林建東因洩密罪、受賄罪獲刑5年半。
當時法院審理查明,2007年7月,為了能讓已連續兩年參加國家司法考試都未能透過的女兒石玉丹能夠順利通過當年的司法考試,深圳某單位的石某夫婦找到老朋友林建東幫忙。同年7月25日至8月9日,林建東在參加國家司法考試命題工作期間,在現場監督時,獲取了存放試卷密碼箱的密碼,後用該密碼打開了自己負責監管的密碼箱,摘抄了2007年國家司法考試試卷(校對稿和過程稿)一至四卷的大部分試題和答案。
同年9月初,林建東到深圳出差,在一家酒店內,採用自己口述並由石玉丹記錄的方式,將獲取的司法考試一至四卷的試題和答案洩露給了石玉丹。之後,石玉丹又將這些試題和答案給了自己以前的男朋友李曉亮,李曉亮又給了專門從事考試作弊活動的於樹泉。
於是,於樹泉在考試前將這些資料用QQ等方式傳遞給了寧波、金華、唐山、臨汾、北京等地的22名考生,從中非法獲利10萬餘元。
政知君注意到,從這幾年反腐的情況來看,落馬的官員中被指在畢業生招聘中洩露考題的情況,非常罕見。
除了洩露考題之外,周巖還被指:
- 肆無忌憚收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禮品、禮金、消費卡,接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宴請,公款吃喝,用公款購買禮品贈送他人或個人使用,公車私用,在購買住房中侵犯國家利益;
- 違規從事營利活動,違規經商辦企業,利用職權將本應由個人支付的費用由他人支付,大搞錢色交易,利用職務影響索要他人財物;
- 生活奢靡享樂、追求低階趣味,與多名女性發生不正當性關係;
- 大搞權錢交易,利用職權或職務便利,侵吞、套取公共資產,在房地產開發、工程款結算、幹部任用、畢業生招聘、專案安排等方面為他人謀取利益並收受鉅額財物,涉嫌貪汙和受賄犯罪。
紀委通報稱,周巖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組織紀律、廉潔紀律、生活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並涉嫌貪汙、受賄犯罪,其違紀違法時間長、次數多,涉案金額大,在黨的十八大甚至十九大後仍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情節惡劣,應予嚴肅處理。
資料 | 新華社 人民網 央視 大眾日報等
校對 | 項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