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湖高新區法院在區交通大隊駐點,開展訴前調解和巡迴審判;設立遠端調解室,法官線上接受法律諮詢和組織訴前訴中調解等。25日,東湖高新區交通大隊與區人民法院構建交通事故糾紛訴源治理聯動機制,亮出“五大實招”,切實做到矛盾不上交、平安不出事、服務不缺位,全面提升人民群眾的獲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東湖高新區交通大隊與區法院聯動機制簽約現場。 通訊員詹曉靜 攝
建立和完善“聯動式”資料、資訊共享機制
加強法院涉道交審判和交通大隊事故處理的聯動協作,探索有效的交通事故處理工作資訊互通和資料共享機制,全面推進道交案件訴源治理,為人民群眾提供更便捷、低成本、高效率的糾紛解決渠道。
建立關鍵資訊調查核實銜接工作機制,規範事故處理階段採集、認定當事人損失、各方法律關係和保險理賠範圍等關鍵事實的程式、要素,指導當事人填寫《受害人損失調查表》《車輛相關情況調查表》《送達地址確認書》等,為後續行政、訴前調解、訴訟環節提供參考依據,提高工作效率。
推動“道交一體化”平臺運用常態化,引導當事人透過“道交一體化”平臺實現線上快速處理。
建立和完善“對接化”糾紛調解機制
實行日常工作聯絡員機制。法院的民事、行政、刑事審判團隊與交通大隊的事故處理、行政處罰、刑事偵查部門指派專人擔任工作聯絡員,及時溝通、反饋相關案件在前期處理、訴前調解、訴訟審理等階段的相關事宜。
實現多元主體、多方力量源頭解紛。密切法院和交通大隊人民調解員選派的互薦和共享,選任政治素養好、業務能力強、善做群眾工作的人民調解員進駐交通大隊調解工作室參與涉道交民事糾紛的訴前調解。對一些案件複雜、矛盾突出、爭議較大的涉道交民事糾紛、行政糾紛,交通大隊可邀請法官提前介入參與調解、提供訴訟風險評估。對達成調解協議的,指導當事人及時申請法院進行司法確認。
積極探索鑑定程式前置,在交通事故處置階段協調保險公司和當事人協商一致確定鑑定機構,透過訴前鑑定引導當事人對其訴求進行合理預判,助推後續道交民事案件的提質增效。
建立和完善“線上式”遠端辦案模式
區法院在區交通大隊駐點開展訴前調解和巡迴審判,最大限度降低當事人訴訟成本。審判人員定期到巡迴點接待當事人諮詢,提供網上立案訴訟輔導,開展訴前調解。設立遠端調解室,線上接受法律諮詢和組織訴前訴中調解。開通網際網路法庭,就近或遠端審理簡單民事、行政、刑事案件。
建立和完善“共享型”聯席會工作機制
定期召開聯席會議,深入交流涉道交民事糾紛、行政案件、刑事案件的法律法規實施、運用和執行情況,加強對典型、疑難複雜、重大案件的研討及交流,不斷提高執法司法水平。
充分運用行政機關負責人出庭應訴優勢,加強與行政相對人的溝通與法律釋明,最大限度化解行政爭議。
設立“道交糾紛訴源治理調解專家庫”,對常發多發涉道交糾紛或案件“把診問脈”,對執法司法工作“出計獻策”,為道交糾紛處置能力全面升級提供有力的智力支援。
建立和完善“常態化”法治宣傳和培訓機制
落實“誰執法誰普法”要求,充分運用各自新媒體,以釋出白皮書、典型案例辦案指引等多種符合實際、貼近群眾的法治宣傳,營造“全民守法”“安全出行”良好氛圍。
【來源:長江日報-長江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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