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一名持浙C牌號的駕駛員,駕駛輕型普通貨車至蒼南縣橋墩鎮防疫檢查站時,未按規定停車接受檢查,而是駛入危化品專用通道企圖躲避疫情檢測,被工作人員當場攔下。該駕駛員蔣某的行為違反了防疫防治相關工作有關規定,被現場執勤民警帶走。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五十條第一款第(一)項之規定,依法對蔣某處以警告的處罰,並對其進行訓誡。
當前,蒼南縣多個高速出口、國省道線路段設立檢疫服務站,對入蒼車輛司乘人員進行體溫檢測、“二碼聯查”等,加強對中高風險地區入安人員檢查,切實築牢疫情防控防線。交警部門為此也提醒廣大民眾,疫情防控人人有責,積極配合執行疫情防控措施是每個公民應盡的義務,拒不服從執行防疫要求,阻攔或者妨礙疫情防控措施等違法行為,公安機關將依法嚴肅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