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2月18日電 據美國中文網報道,美國移民局(USCIS)週三(16日)向國會提交了一項擬議新規,重新定義移民申請中的“公共負擔”(public charge)。特朗普政府曾於2019年宣佈改變定義,擴大其範疇,不過在訴訟中被否決。拜登政府的提議則更接近特朗普政府修改前的版本。
審理移民申請時要考慮“公共負擔”的要求最早於1996年提出。當時的法規將它定義為一個人“主要依賴於政府補助”,也就是說政府補助構成了其總收入的一半以上。
但當時的規定只將現金補助納入考量。特朗普政府提出的“公共負擔”新規則將更多福利專案納入該範圍。
拜登政府提出的新規將根據“有需要家庭臨時補助”(Temporary Assistance for Needy Families)而領取的現金補助,以及其他一些長期的政府補助視作“公共負擔”。而使用災難救濟、疫情救濟、食品補助、住房補助等福利則不被視作“公共負擔”。也就是說,獲得糧食券(SNAP)、白卡(Medicaid)等福利不會對移民身份造成後續影響。
新規自提出起有60天的公示期。
國安部批評稱,特朗普政府的調整在移民社群中造成寒蟬效應,並導致移民不敢爭取聯邦政府在健保等方面的福利,以免妨礙自己未來入籍。
國安部長馬約卡斯在一份宣告中表示:“2019年版的公共負擔規則與我們國家的價值相悖。根據現在提出的擬議規則,我們將回到歷史上所理解的‘公共負擔’,個人不會因選擇了他們有權獲得的健保或其他聯邦政府的服務而受到懲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