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轉自【法治日報】;
□ 本報記者 申東
日前,寧夏回族自治區銀川市興慶區人民法院依法對銀川歐亞男健醫院主要負責人蘇益雄等48人涉惡案進行一審公開宣判,判決被告人蘇益雄犯詐騙罪、敲詐勒索罪、故意傷害罪,決定執行有期徒刑20年,並處罰金610萬元,剝奪政治權利5年;其他首要分子和成員分別被判處有期徒刑19年至2年6個月不等,並處相應罰金。同時,對在案48名被告人依法判處期限不等的從業禁止。
2019年5月中旬,銀川市公安局興慶分局“掃黑辦”在工作中獲悉一條線索,銀川歐亞男健醫院透過虛構病情、有創檢查、術中加價等方式,攫取不法利益。
經縝密偵查,專案組民警發現,該醫院主要負責人蘇益雄以開設民營男性專科醫院為幌子,高薪招募一批有醫務經驗的人員,組成管理層和醫護人員,以虛假廣告招攬患者,然後透過虛構、誇大病情的方式,誘使、強迫患者接受虛設、增設的治療專案,攫取鉅額不法利益,形成了涉惡犯罪集團。5月23日,專案組果斷收網,一舉抓獲36名犯罪嫌疑人。
專案組民警先後輾轉江西、天津、福建等6個省市,行程超過4.4萬公里,找到了100多名受害人,累計製作筆錄1000多份,形成案卷80多本,徹底查明瞭該涉惡團伙的違法犯罪事實。
興慶區法院經審理查明,2015年7月,蘇益雄和巨豪集團委派的被告人吳鳳華經共同商議決定,由蘇益雄和巨豪集團共同出資成立銀川歐亞男健醫院有限公司。蘇益雄擔任公司法定代表人,巨豪集團先後派被告人吳鳳華、張建偉擔任總經理。
在被告人蘇益雄、吳鳳華、張建偉、黃洪勇、年建華的組織、策劃下,醫院各部門、科室的人員依託醫院經營平臺,利用醫患資訊不對稱的狀況,從網路客服、導醫、門診、B超檢驗到手術、治療等各個環節互相串通配合,採用虛構病情、病症、診療效果等方式,對被害人實施檢查、手術、治療等,騙取被害人財物。
在手術過程中,醫生採用恐嚇、要挾等手段逼迫被害人接受新增的手術和治療,勒索被害人財物;在騙取、勒索被害人財物時,實施無醫學依據且根本不可能達到檢查診斷目的的微創檢查或不符合診療規範的、虛假的手術,造成被害人身體損傷,實施詐騙、敲詐勒索、故意傷害的違法犯罪活動。
2015年7月至2019年5月,該團伙非法斂財共計1.026億元,詐騙被害人348人共計658.631245萬元,敲詐勒索9起共計27.37263萬元,故意傷害他人身體致18人輕傷二級、51人輕微傷。
興慶區法院經審理認為,該團伙長期多次實施違法犯罪活動,為非作惡,擾亂經濟、社會生活秩序,造成了惡劣的社會影響,應當認定為惡勢力犯罪集團。其中,被告人蘇益雄、吳鳳華、張建偉、年建華、黃洪勇為首要分子,被告人胡治剛、從玲瓏、唐林等43人為成員。根據各被告人的犯罪性質、社會危害及所起的作用等,遂作出上述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