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學苑丨救護車被堵前車拒讓行 “熱心人”砸車窗相逼合理嗎?

法學苑丨救護車被堵前車拒讓行 “熱心人”砸車窗相逼合理嗎?

由黃軒、白百何主演的都市生活劇《歡迎光臨》迎來了大結局,劇中情節在引人共鳴的同時,其中蘊含的一些法律問題也值得我們關注。

情緒不好蠻橫無理 甩光碟劃傷他人臉

劇中,張光正在酒店門口接待時碰到一名蠻橫無理的顧客,該顧客自身情緒不佳卻遷怒他人,甚至將車載光碟甩向張光正的臉龐,導致張光正的面部被劃傷,所幸傷情不重,並未嚴重“破相”。

北京朝陽法院王四營法庭法官助理於洋表示,這名顧客的行為非常危險,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2020年修正)第二百三十四條第一款的規定,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判斷是否入罪的標準是看傷情是否構成輕傷,根據《人體損傷鑑定標準》的規定,面部單個創口或者瘢痕長度4.5cm以上就可能構成輕傷。如果劃傷眼球只會造成更嚴重的損傷後果,因此,如果張光正面部傷情嚴重,不排除上述顧客涉嫌刑事犯罪的可能。

退一步講,即便未構成輕傷,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條及《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2022修正)的規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損害的,應當賠償醫療費、護理費、交通費、營養費、住院伙食補助費等為治療和康復支出的合理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造成殘疾的,還應當賠償輔助器具費和殘疾賠償金。

因此,我們在日常生活中一定要控制好自身的情緒,有話好好說,擺事實、講道理,千萬不要隨意動手,以防釀成嚴重後果,輕則賠償錢款,重則鋃鐺入獄。

跳廣場舞比音量 噪音擾民被投訴

作為廣受現代中老年人鍾愛的娛樂活動,跳廣場舞可以活動身體、陶冶情操。劇中,孫阿姨和柳阿姨平時都熱愛跳廣場舞,但雙方為了置氣,不斷調高各自音響的音量,終於被不堪其擾的居民投訴。

於洋介紹,2022年6月5日起施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噪聲汙染防治法》第六十四條第二款規定,在街道、廣場、公園等公共場所組織或者開展娛樂、健身等活動,應當遵守公共場所管理者有關活動區域、時段、音量等規定,採取有效措施,防止噪聲汙染;不得違反規定使用音響器材產生過大音量。

該法第八十二條第二項還規定,在公共場所組織或者開展娛樂、健身等活動,未遵守公共場所管理者有關活動區域、時段、音量等規定,未採取有效措施造成噪聲汙染,或者違反規定使用音響器材產生過大音量的,由地方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門說服教育,責令改正;拒不改正的,給予警告,對個人可以處二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的罰款,對單位可以處二千元以上二萬元以下的罰款。

因此,我們平時在公共場所一定要合理調節音響器材的音量,以免擾民被處罰,共同打造一個互相理解、和諧共處的生活環境。

路遇救護車 不避讓可能違法

劇中有一集講到鄭友恩、張光正等人在乘車回家路上突遇堵車,二人下車檢視情況,方知因前方有兩名司機因變道剮蹭問題喋喋不休,但此時隊伍後方有一輛閃著警報器的救護車也被堵住無法前行,鄭友恩及圍觀群眾勸說司機挪車讓行救護車,但兩名司機不為所動,望著從救護車中跪倒在地的病人家屬,眾人皆心急如焚。

於洋解釋,《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2021年修正)第五十三條第一款規定,警車、消防車、救護車、工程救險車執行緊急任務時,可以使用警報器、標誌燈具;在確保安全的前提下,不受行駛路線、行駛方向、行駛速度和訊號燈的限制,其他車輛和行人應當讓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2012年修正)第五十條規定,阻礙執行緊急任務的消防車、救護車、工程搶險車、警車等車輛通行的,處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百元以下罰款。

因此,碰到閃著警報燈的救護車時,我們都應該積極讓行,用行動讓開一條“生命通道”,不然耽擱病人緊急就醫不說,還可能面臨罰款甚至拘留的法律後果。

值得一提的是,有司機朋友擔心如果因讓行救護車導致自身駕車違章怎麼辦。對此,《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處理程式規定》第二十二條第三項規定,違法行為人或者機動車所有人、管理人提供證據證明機動車因救助危難或者緊急避險造成的違法行為,違法行為發生地或者機動車登記地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自核實之日起三日內予以消除。因此,請廣大司機朋友放心讓行執行緊急救護任務的救護車。

砸車逼人讓行 雖為善意但不可取

聽完鄭友恩講完自己的警察父親在抓小偷時不幸受傷,同樣因救護車堵車導致未能及時救治,最終不幸因公殉職的故事後,張光正回到車中拿起木棍走到依舊在喋喋不休不肯讓路的兩名司機前,透過砸碎車窗玻璃的方式逼二人離開主路。

於洋表示,雖然最終道路得以清空,救護車順利通行,但要強調的是,這種行為並不可取,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條規定,行為人因過錯侵害他人民事權益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2020年修正)第二百七十五條的規定,故意毀壞公私財物,數額較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值得注意的是,財物損失五千元以上即可認定為數額較大。

因此,大家日常生活中一定不要故意毀壞他人財物,有事還是需要好好溝通,如實在無法協商,可採取投訴、報警、訴訟等方式維權,千萬不要一言不合就動手傷人、砸物。劇中,所幸車輛損失不大,張光正面臨的賠償問題被同行的朋友解決,朋友也向張光正轉達了派出所的批評。

文/北京青年報記者 宋霞

編輯/張彬

版權宣告:本文源自 網路, 於,由 楠木軒 整理釋出,共 2175 字。

轉載請註明: 法學苑丨救護車被堵前車拒讓行 “熱心人”砸車窗相逼合理嗎? - 楠木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