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客票的行程單是很多單位報銷差旅費的憑證,有人就把主意打到了這上面,靠出賣行程單獲利。
近日,裁判文書網披露了一起非法出售發票大案,涉及票面金額66億元!
基金君仔細閱讀了一下裁判文書的內容,細思極恐。
案件顯示,阿里飛豬交通業務部國內交通(機票)運營專員羅某,出生於1988年,利用職務之便非法獲取的電子客票號,列印國內各大航空公司或各大機票銷售代理平臺售出的機票行程單,並予以銷售。
經查,羅某及其妻子在2015年到2019年4年間,前後列印了1600多萬張機票行程單,共非法獲利人民幣1000萬元以上,涉及票面額人民幣66億元以上。
88年阿里飛豬員工倒賣航空行程單
4年獲利超1000萬元
根據裁判文書顯示,2015年7月,羅某入職飛豬公司,擔任阿里飛豬交通業務部國內交通(機票)運營專員,負責飛豬公司自營的五家機票代理店鋪業務。
在2015年至2019年期間,羅某及其妻子劉某等7人使用上海某商務諮詢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某甲公司)、杭州長隆航空服務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簡稱某乙公司)的賬號密碼登入eTerm系統,利用非法獲取的電子客票號,在位於杭州市餘杭區的家中,列印國內各大航空公司或各大機票銷售代理平臺售出的航空運輸電子客票行程單後進行銷售。
羅某的電子客票號一方面來自於職務便利獲取,從飛豬公司內部盜取電子客票號碼,另一方面透過向其他公司或個人購買。
根據裁判文書顯示,2016年初,羅某以代打行程單名義向上海某商務諮詢有限公司股東郭某提出租賃該公司的賬號密碼及購買空白行程單,租賬號密碼的費用是1200元/月,空白行程單0.15元/張。
2016年,羅某以其妻妹的名義註冊了杭州長隆航空服務有限公司,後以該公司名義登入航信系統列印行程單及領取空白行程單。
除了從飛豬公司內部盜取電子客票號碼外,王曦、潘某也向羅某提供電子客票號碼。2019年3月,羅某聯絡潘某要電子客票號碼,談好0.3元/個,潘某讓焦某透過QQ郵箱發給羅某,一共向其提供約130萬個電子客票號碼,羅某向潘某、焦某支付現金40萬元左右。
根據裁判文書顯示,羅某及其家人透過上海某商務諮詢有限公司(簡稱某甲公司)、杭州長隆航空服務有限公司(簡稱某乙公司)在上述期間列印了1600多萬張航空行程單。共計非法獲利人民幣(以下幣種同)1000萬元以上,涉及票面額66億元以上。
最終,羅某犯非法出售發票罪,判處有期徒刑六年,並處罰金人民幣四十五萬元(刑期自判決執行之日起計算。判決執行前先行羈押的,羈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19年10月17日起至2025年10月16日止。罰金限判決生效後十日內繳納)。追繳羅某等人的違法所得,上繳國庫。
另涉案六人分別獲刑3-5年不等。
機票行程單被冒領引發投訴
因航信系統裡的行程單隻能列印一次,被羅某以及家人的上海某商務諮詢有限公司、杭州長隆航空服務有限公司列印行程單的乘機人,透過真實出票單位的航信系統能查到行程單是被哪家公司列印。
據上海某商務諮詢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某甲公司)創始人郭某交代,郭某還將其的上海手機號碼給羅某用,用於處理投訴的事情,投訴內容是某甲公司列印了其他公司售出的機票行程單。
當時郭某詢問羅某上述事情,羅某稱是誤打;2018年5至6月,大量票務公司打電話給郭某,稱其公司盜打了他們公司已出售未出票的行程單,郭某才知道羅某利用其公司名義盜開其他公司的行程單,但因為郭某貪財沒有多問,也沒管到底是不是盜開;羅某前後大概給郭某100多萬,後者獲利80萬元左右。
羅某會怎麼處理這些投訴呢?
據羅某交代,其妻妹劉某2負責對接客戶、列印並郵寄行程單、對接投訴等工作,妻子劉某1偶爾幫忙接投訴電話,其中飛豬的投訴透過釘釘聯絡,其他平臺客服透過某甲公司、某乙公司的對外號碼聯絡。
如果被列印的行程單沒有寄出,就直接寄給投訴人,如果已經賣掉,就用補打系統再打一張行程單。
面額萬元的行程單
售價30元
基金均在裁判文書中還注意到一個細節。
根據現有證據,本案中的購買者均將行程單用於差旅費報銷。那麼購買行程單的價格又如何呢?
證人曾某的證言,證實2017年1月至2019年1月,其為報銷及為同事購買行程單,其間,其微信轉賬共計48020元,平均1萬元面額價格為30元,涉及行程單面額約1600萬元。
而根據前面的供述,羅某購買空白行程單的成本不過3毛錢左右。這其中的暴利讓人鋌而走險。
天網恢恢,疏而不漏。暴利讓人迷失了心智,但是終究逃不過法律的制裁!
來源:中國基金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