聶樹斌再審案審判長:冤假錯案糾正 但人死不可復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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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晚報·看法新聞 “冤假錯案雖然在司法實踐中是極少數,但是它的危害不可小視。司法人員千分之一、萬分之一的錯誤,對於當事人來講,那是百分之百的錯誤。”今天晚上,最高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專職委員、第二巡回法庭分黨組書記、庭長,二級大法官胡云騰在《法治中國說第一季大法官說》節目中,講述人民法院如何刮骨療傷、追根溯源,防範冤假錯案。
“我至今不能忘記在當庭宣判聶樹斌無罪的時候,他72歲的母親悲喜交加的表情和嚎啕大哭的場面。”胡云騰指出,要反省冤假錯案,深刻分析其原因才能夠建立健全冤假錯案的有效防範機制,避免乃至杜絕冤假錯案的發生,使審判程式真正成為防範冤假錯案固若金湯的防線。
不能把冤假錯案發生的責任全部推給客觀條件
胡云騰曾在聶樹斌再審案中擔任審判長。他在節目中表示,在當今時代,公正是法治的生命線,而冤假錯案是法治的致命傷。有人說,冤假錯案是司法之恥、人民之痛,他完全贊同。
胡云騰稱,冤假錯案是指適用法律和認定事實發生錯誤的案件。最典型的就是沒有犯罪,卻被認定為犯罪。像安徽的於英生案、浙江的張氏叔侄案。於英生本來是被害人的丈夫,但是司法機關把他認定為罪犯。他受到了犯罪和司法的雙重傷害。
“弄假成真也是造成冤假錯案的一個典型原因。如湖北佘祥林案,河南趙作海案。人本來就活著,但是司法機關以為是被佘祥林、趙作海殺了,結果把他們兩個當成了罪犯。”胡云騰說。
冤假錯案最典型的,是認定被告人事實不清,證據不足的案子。由於辦案人員主觀理念的原因,或者存在違法辦案行為,也把這些人認定為罪犯,如河北聶樹斌案和內蒙古呼格吉勒圖案。
有人說產生冤假錯案的原因是由客觀條件造成的。胡云騰大法官表示,這種觀點是不正確的。“一個案子的客觀證據不好,辦案條件不好,你頂多就會放縱犯罪,會破不了案,但不會冤枉好人。冤枉好人是由於辦案人的理念出了問題,辦案程式出了問題,甚至是偏見,或急於破案等,所以我們不能把冤假錯案發生的責任全部推給時代或者是客觀條件。”
一個錯案的不良影響可以抵消九十九個公正裁判形成的良好形象
胡云騰在節目中說,在他辦理聶樹斌等冤假錯案的過程中,切實感受到了冤假錯案對於當事人及其家屬的巨大危害。他至今不能忘記在當庭宣判聶樹斌無罪的時候,聶樹斌72歲的母親悲喜交加的表情和嚎啕大哭的場面。“冤假錯案已經糾正了,正義也不再缺席了,但是人死不可復生,時光不會倒流,所以冤假錯案的有些危害是無法挽回的,對此必須保持清醒的認識。”
胡云騰指出,冤假錯案對於社會的傷害,放縱罪犯是一個錯誤,冤枉好人又是一個錯誤,所以它是一個案件兩個錯誤,是錯上加錯。要牢記100減1等於0這個公式。在當今時代,公正是法治的生命線,而冤假錯案是法治的致命傷。一個錯案的不良影響可以抵消九十九個公正裁判形成的良好形象。司法中萬分之一的錯誤對於當事人來說就是百分之百的傷害。對此,要樹立謙抑、審慎、善意的司法理念。
黨的十八大以來,全國法院糾正了接近40起冤假錯案,得到了全社會的廣泛讚賞和擁護。但是光糾正以往的冤假錯案是不夠的,必須要從這些案件當中吸取教訓,分析之所以形成這些案件的複雜原因,然後避免、杜絕冤假錯案的發生。
使審判程式真正成為防範冤假錯案固若金湯的防線
胡云騰認為,光糾正以往的冤假錯案是不夠的,必須要從這些案件當中吸取教訓,要分析之所以形成這些案件的複雜原因,然後避免、杜絕冤假錯案的發生。他以其辦理的聶樹斌案為例,分析了冤假錯案發生的複雜原因。
1994年8月10號上午,被害人父親湯某某到公安局報案,說女兒五天前失蹤了。次日上午,在玉米地裡找到了屍體。當時是盛夏季節,又連續下了幾天雨,現場被雨水沖刷的很厲害,屍體高度腐爛,這就決定了這個案件是一個客觀證據非常難以收集的案件。
當時DNA技術還不發達,只有公安部和全國少數幾個省的公安機關能夠做鑑定。當時河北省公安廳沒有做DNA鑑定的能力,客觀上加大了案件的破案難度。
從當時的法律規定看,當時適用的是1979年的刑事訴訟法。無罪推定、疑罪從無、非法證據排除、律師在偵查階段介入等防範冤假錯案的制度都還沒有制定。
當時最高法院把死刑核准權下放到各高階法院行使。而各高階法院又把死刑複核程式和二審程式合二為一,死刑複核程式也起不到把關的作用。當時正處於嚴打時期,故意殺人、強姦屬於嚴打的重點。這類案件要求在程式上從快,在實體上從重,最終聶樹斌被認定有罪,判處死刑。
胡云騰說,冤假錯案的成因複雜,需要健全完善防範冤假錯案的制度機制。防範冤假錯案是一個系統的工程,必須以“堅持讓人民群眾在每一個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義”為目標奮鬥,堅持問題導向。不斷地完善制度機制,依靠廣大群眾和司法人員共同努力。
胡云騰認為,還需要透過提升司法人員的司法能力,培養嚴謹的工作作風,樹立正確的、科學的、先進的司法理念;需要透過將現有的法律、司法解釋和政策規定實施到位;需要透過深化司法改革,使審判程式真正成為防範冤假錯案固若金湯的防線。
防範冤假錯案還要依靠科技的支撐
前不久網上有一條新聞非常火。說上海警方從15.6億張圖片中查到了16年前的逃犯。這個逃犯在上海犯了罪以後跑到了雲南偽造了身份。16年以後面相改變很大,但是公安機關把他當年通緝令中的照片和現在照片放到電腦程式中一比對,有200多個數據點,幾秒鐘之內就把他鎖定了。
胡云騰說,由此我們可以看到現代科技在打擊犯罪中的強大力量。安徽餘雲生案,餘雲生平反以後,他的岳父母仍認為他是罪犯。他就找到公安機關要求必須破案。非常幸運的是,現在DNA技術發達了,安徽蚌埠的公安機關最後利用基因技術查到案件的真兇。所以,科學技術也是防範冤假錯案的有效手段。胡云騰表示,要按照孟建柱書記所說的,主動擁抱新一輪科技革命,要利用大資料、人工智慧來防範冤假錯案。
總之,只要司法機關、司法人員及社會公眾共同努力,防範冤假錯案的堤壩就會越來越高,冤假錯案就會越來越少,人民群眾在每一個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義就會成為新常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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