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羊卓雍措拍裸照 不要給自己耍流氓找理由

  女子羊卓雍措拍裸照,不要給自己耍流氓找理由!這尺度也太大了,不敢相信。4月11日晚,網曝一名女子在西藏羊卓雍措旁一絲不掛拍照,大尺度行為引起網友廣泛討論。有人認為女子的行為“對藏文化不尊重”,也有網友認為不宜過早定論。

女子羊卓雍措拍裸照 不要給自己耍流氓找理由

  據微博使用者“YouchumDolkar”11日釋出的一組圖片顯示,一位年輕女子在一個人煙稀少的湖邊拍照,其中有幾張衣著暴露,還有背面裸照。微博裡的照片類似朋友圈截圖,文字說明中稱“姑娘說大概是自己最好的時光來到西藏,所以想在這片聖土留有記憶”。“YouchumDolkar”在微博中評論“好牛逼的攝影師加上一個好牛逼的模特。展現了什麼是沒有文化與道德底線的思維”。

  羊卓雍措,簡稱“羊湖”,位於西藏山南浪卡子縣,是西藏的三大聖湖之一。2012年曾有訊息稱羊湖將啟動水上觀光旅遊活動,遭到網友強烈抵制,山南行署也責成浪卡子縣立即叫停了該專案。

  此次“裸照”事件,再次將羊湖推到輿論中心。照片一出就引起了眾多網友的關注,紛紛譴責該女子對藏族文化不尊重。有網友表示這是對宗教象徵物、聖境保護缺乏必要的常識,導致對信仰群體的傷害。

  不過,也有人反對將此事“上綱上線”。網友“十一郎”在微博中寫道:“神山聖湖附近的牛馬羊、藏野驢,從來都是赤身裸體。人為什麼就不能拍裸照呢?每個人都是赤條條來到人間。”

  網友“白雲蒼狗”說,“這是一組今天爭議的圖片,許多人以違反傳統來聲討,我認為不免過早定論,如果是某個知名人士,說不定就成了前衛藝術表達,也許姑娘是真誠釋放自己或者由衷敬畏,這沒什麼不好,當然炒作的除外” 。

  此次“羊湖裸照”事件爆發之前,西藏也發生過類似行為:2014年,黎某在西藏境內的318國道上裸騎,裸騎的照片在網上和微信中大量轉發,不僅在社會上造成了惡劣影響,也引發了當地民眾的不滿和憤怒。後黎某在西藏林芝工布江達縣境內再次“裸騎”,工布江達縣公安局為尊重西藏當地民風民俗,構建和諧藏區環境,立案偵查。最終,根據治安管理處罰法第44條規定,黎某被處行政拘留十日。

  “旅遊文明”現已成為社會問題,在百度中搜索“什麼是出行不文明行為”,“踐踏花草破壞綠化”、“侵佔或故意損壞公物”、“亂扔垃圾”等不文明行為被一一列出。值得注意的是,“在公眾場所穿睡衣、赤膊或穿著不雅”也是不文明出行行為之一。

  為防止遊客的不文明行為,同樣遭遇過“裸模拍照”事件的故宮在事情發生當天即已向公安部門反映情況並及時報案。故宮表示,《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四條規定,“猥褻他人的,或者在公共場所故意裸露身體,情節惡劣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旅遊專家劉思敏表示,拍攝裸照是否合理,最重要的是要判斷其性質是否為藝術創作。“肯定其藝術創作主要看兩點,一是是否有管理部門的批准,二是是否有專業的團隊組織。”

  去年4月,中國國家旅遊局公佈並正式施行《遊客不文明行為記錄管理暫行辦法》,建立全國遊客不文明行為記錄,規定遊客六類不文明行為將“拉黑”。其中提到“違反旅遊目的地社會風俗、民族生活習慣”的行為將會被記入“遊客黑名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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