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歌法草案6月擬初審 確立國歌標準版是立法難點

國歌法草案6月擬初審 確立國歌標準版是立法難點

  圖據EG365網站

國歌法草案6月擬初審 確立國歌標準版是立法難點

  聶耳創作《進行曲》的手稿

國歌法草案6月擬初審 確立國歌標準版是立法難點

  1949年9月29日《解放日報》刊登代國歌詞曲譜

  起來!不願做奴隸的人們!把我們的血肉,築成我們新的長城!

  中華民族到了最危險的時候,每個人被迫著發出最後的吼聲!起來!起來!起來!

  我們萬眾一心!冒著敵人的炮火前進!冒著敵人的炮火前進!

  前進!前進!進!

  短短9行84個字,就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歌的歌詞。字字鏗鏘、句句雄壯的歌詞伴隨著激昂的旋律,已經迴響在中華大地和世界各地82年。無論在奧運賽場,還是在重大國事訪問活動中,聽到這首歌、唱著這首歌,都會讓國人熱血沸騰。

  我國在1990年和1991年分別制定了國旗法和國徽法。國歌法的法律案擬於今年6月下旬提交全國人大常委會會議初審。這意味著,國歌和國旗、國徽一樣,將有一部專門的法律。這將有助於規範國歌的奏唱、使用等行為,進一步捍衛國歌的尊嚴,促使人們更加珍視對於國歌的情感。這次立法吸引了國內外媒體的廣泛關注,不僅僅因為國歌是國家尊嚴的象徵,而且國歌凝聚了太多國人的情感和夙願。

  被收入展館的國歌立法建議案

  早在2003年,十屆全國人大一次會議期間,河北省代表團佟淑芸等32名全國人大代表聯名向大會提交了關於進行國歌法立法的建議案。而這份建議案的起草者夏明芳是一位雜誌社的編輯。

  在位於上海市的國歌展示館中,記者找到了夏明芳捐贈的《關於進行〈國歌法〉立法並對憲法進行增補的建議》手稿。夏明芳當年是河北省《經濟論壇》雜誌社主編助理。

  夏明芳在一份說明檔案中寫道:“日常生活和一些重大活動中出現的損害國歌尊嚴的現象,令人非常氣憤。透過研究發現,主要是人們沒有認識到國歌同國旗一樣是中國的重要象徵和標誌。更重要的是,在當時的憲法中也沒有提及國歌和專列條款,在《義勇軍進行曲》被定為國歌之後,一直沒有制定國歌法。而國旗的使用則因有了國旗法而被納入法治的軌道。因此,制定國歌法已刻不容緩!有了它,就有利於維護國歌的尊嚴和進行愛國主義教育。”

  為此,夏明芳整理出對國歌立法的建議,以及對憲法增補的建議稿。其中一條建議是,鄭重建議:在本次全國人大和全國政協開幕時,全體與會人員應齊唱國歌!舉辦其他重要活動均應提倡唱國歌。

  可喜的是,2004年3月全國人大十屆二次會議表決通過了1982年憲法的第四次修改,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歌是《義勇軍進行曲》”。從此,國歌寫入了憲法。

  連續十年提出的國歌立法提案

  2008年3月全國政協十一屆一次會議召開,剛剛擔任全國政協委員的於海就牽頭提議,在大會開幕式和閉幕式上,將原來由軍樂團奏國歌,改為全體委員在軍樂團伴奏下高唱國歌。在這次會上,於海還提出了為國歌立法的提案。

  2009年,全國兩會在會議議程安排方面做了多項調整,其中一項決定是,全國政協和全國人大在開閉幕式上奏唱國歌。於海在人民大會堂主席臺擔任指揮。

  這個決定令於海非常振奮:“從‘奏’國歌到‘唱’國歌,不單純是演繹形式的簡單變化,更表達了在全球金融危機、國內經濟不景氣的大背景下,中國人民共克時艱的信心和勇氣,讓整個世界感受到中華兒女團結一致披荊斬棘、奮勇前進的氣概和迎難而上的決心。”

  從2008年到2017年,整整十年,於海每年都向大會提交為國歌立法的提案。現在只要在百度中輸入“於海”,檢索結果就會自動關聯“國歌立法”。

  身為第十一屆、十二屆全國政協委員的於海,是中國人民解放軍軍樂團原團長,國家一級指揮。從1984年10月1日在國慶三十五週年大典上作為千人聯合軍樂團最年輕的分指揮之一,一直到今天,於海在正式場合指揮演奏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歌就有近萬次,無論是國慶50週年、60週年大閱兵,還是北京奧運會、上海世博會、全國兩會以及歡迎外國元首來訪等重大活動,都有於海指揮樂隊演奏國歌的身影。一次又一次指揮軍樂團奏響《義勇軍進行曲》的他,被媒體譽為“指揮演奏國歌次數最多的人”。

  於海坦言,國歌經常在耳邊響起的經歷,讓他對國歌有著深厚而特殊的情感。幾十年與國歌相伴的工作經歷讓於海形成了一種條件反射,只要跟國歌有關的事兒都格外敏感。於海說,無論在什麼場合,只要一響起國歌,就會去比對它的節奏、速度,以及演唱者的情感。他發現很多人對國歌並不敏感,唱錯一點,或者演奏時音符出現改動基本察覺不到。

  “在中國這樣的文明古國,國民對待自己國歌的態度應該非常嚴謹,不應該出現節奏、速度等方面的錯誤。然而,現實中由於法律空白,國歌沒有統一版本,甚至出現被篡改歌詞、曲調和速度,以及隨意使用國歌等情況,沒辦法依法處罰。”於海說,這也更加堅定了他對國歌立法的信念。所以,這樣一份提案他堅持提了十年。

  有趣的是,就在今年全國政協會議即將閉幕時,於海在小組會上發表履職感言說:“我表示非常遺憾,沒有在我政協委員的任期內等到國歌立法,但是我知道為國歌立法的日程越來越近了,將來也會為之高興和歡呼的。”政協會議閉幕後不久,便傳來國歌立法列入2017年全國人大常委會立法規劃的喜訊。

  “這種激動的心情無法形容,十年的堅持,如今要夢想成真了。”於海說,得知國歌立法的訊息後,很多政協委員打電話或者發來簡訊祝賀。其中,全國政協委員、中國舞蹈家協會主席、中國芭蕾舞團原團長趙汝蘅說:“我們就應該有於海委員這樣鍥而不捨的精神呀!”

  確立國歌標準版是立法難點

  從1949年到今天,《義勇軍進行曲》始終沒有統一標準的版本,這也是導致我們的國歌在全國各地、世界各國演奏時,會不斷冒出一個又一個新版本的原因。這個問題讓於海一直焦慮不安、心急如焚。軍樂指揮的天職隨時隨地在提示他,國歌就是國歌,其長短、強弱、快慢,絕不能因個人的偏愛而有絲毫改變。因此,他提案中的第一條建議就是要確立國歌的標準版本。

  為什麼國歌沒有原汁原味地流傳下來呢?在國歌展示館中展示的《義勇軍進行曲》大事記中,記者找到了答案。

  1935年1月,田漢在上海創作影片《風雲兒女》主題歌歌詞。同年4月下旬,聶耳完成歌譜定稿。同年5月24日,影片《風雲兒女》在上海金城大戲院首映,《義勇軍進行曲》隨之傳唱全國。

  1949年9月27日是一個標誌性時刻。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第一屆全體會議一致透過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歌未正式制定前,以《義勇軍進行曲》為代國歌。從當年周恩來主持討論透過國歌決議案的影片資料可以看到,在表決時有一人棄權,沒有人反對。

  1978年3月5日,第五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將《義勇軍進行曲》歌詞作了修改,修改後的《義勇軍進行曲》被確定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歌。

  1982年12月4日,第五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五次會議透過《關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歌的決議》,恢復《義勇軍進行曲》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歌,撤銷本屆全國人大一次會議透過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歌的決定。

  於海認真查閱資料後發現,在國歌的樂譜上,1978年版本也作出了修改,但是在1982年並未恢復。由於版本的混亂,1978年的樂譜至今還在使用。

  每次黨和國家領導人出訪國外,於海都特別注意聽國歌的演奏。我國國歌簡譜上對於速度的表述是“進行曲速度”。通常而言,進行曲速度是每分鐘120拍左右,但慢的進行曲速度也有每分鐘60拍、70拍的。於海曾就進行曲速度問題與我國著名音樂家李煥之多次交流,都比較認可每分鐘96拍的速度,雄壯有力,而且有一定的戰鬥性。中國的軍樂團一直以這個速度演奏國歌。

  “同樣的音樂,由於速度的變換,會產生不一樣的效果。國歌不能似是而非,必須要有明確的標準,就像國旗和國徽一樣。但同時,音樂又是抽象的,不可能機械地確定它的演奏速度。”於海說,在應邀參加國歌立法座談會時,他著重闡述了國歌標準化問題,這些難題都要透過立法來解決。

  除確定國歌標準之外,於海對國歌立法還有兩點建議:一是提升愛國主義教育,特別是培養青少年愛國愛民族的情結。二是制定專門條款依法嚴懲汙辱國歌的行為。

  澳門出臺公務員投訴法規草案:不得匿名投訴

  中新社澳門6月15日電 澳門特區政府行政會15日舉行新聞釋出會,公佈《公務人員投訴處理的管理制度》行政法規草案。草案提出,公務人員需以書面形式提出投訴,經簽署後向有關部門提出,不得匿名投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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