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30日下午16時許,青島同三高速公路交警大隊三中隊執勤民警在瀋海高速泊裡收費站對一輛豫K牌照的小轎車例行檢查時,發現車內拉載的是一家四口,當民警要求檢視證件時,駕車男子聲稱忘了帶駕駛證,民警遂即要求男子提供身份證號進行核對,該男子又稱記不住身份證號碼,最後在民警的再三要求下該男子只提供了一個叫“李樂某”的名字,民警透過查詢後發現,系統裡的照片和男子樣貌相差太大,當民警詢問該男子的妻子丈夫到底叫什麼名字的時候,該男子立即命令妻子閉嘴不要多說話。
在詢問未果後,執勤民警立即將該男子帶至泊裡派出所落實身份。由於該男子還攜帶著兩名小孩,其中一個四歲另一個剛滿8個月,放在路邊不安全,民警便決定先將女子和小孩暫時安排在執法站屋裡等候。
最後,經派出所民警對李某某的一番盤查後,在其錢包內發現了一張火車票,後根據票根記錄才落實了男子的真實身份。核查後,確認該男子的真實名字叫做李會某,而非男子口中的“李樂某”。據李會某交代,自己在當地駕校剛考完最後一項科目,駕照目前還沒有發放下來,由於自己要拉載家人去串門,便冒險駕車上了高速路,誰知會被高速民警當場查獲,自己因為一時緊張便想冒用弟弟李樂某的駕駛證矇混過關。
由於駕駛員李某某在駕照還沒發放的情況下違規駕車上路,屬於無證駕車,民警當即對其處以罰款1000元,並處15日內的拘留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