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 | 徐匯檢察
那些沉睡在會員賬戶中的“消費積分”
你還記得嗎?
你不用,可有些不法分子卻盯上了它們
冒用客戶名義,註冊賬戶,兌換積分
6名被告人3個月獲取130餘萬元非法利益
那麼這一切到底是怎麼回事呢?
案情簡介
1
2017年,餘某某在某大型保險公司擔任電話銷售業務員銷售保險。當時公司針對車險在2017年6月底到期的客戶,推出了用客戶名下的積分兌換某大型購物網站虛擬貨幣“金幣”的活動。
2
餘某某發現一些保單四月過期的客戶,他們賬戶裡的積分還是可以兌換。而且,兌換的“金幣”在購物時與人民幣以1:1折抵,一個“金幣”等於一元錢。發現這個漏洞後,餘某某覺得這是個“生財之道”,這下可以大撈一筆了。
3
為了擴充客戶源,餘某某從同事處購買了10000條左右的公司客戶個人資訊。
4
餘某某又透過QQ認識了李某超,由李為其提供手機號碼和驗證碼。打聽到餘某某從事的“賺錢”行當,李某超決定和餘某某長期合作,並約定兩人2:1分成。
5
餘某某提供客戶資料,李某超提供手機號碼,幫忙充值操作。李某超會把積分兌換成“金幣”轉入到餘某某的購物網站賬戶中,餘某某用這些“金幣”購買了數十部蘋果手機,然後在網店以市場價9折出售。
6
聽說這種方法來錢快!李某超手下的管某某、李某生也先後加入進來。常某某、夏某某透過私人關係結識了李某超也開始入夥。六人透過比例分成,得款後均用於個人揮霍。經統計,餘某某等人的行為非法獲利130餘萬元。
7
2017年6月,保險公司發現其網站上10000左右註冊賬戶於2017年4月至2017年6月間,分多次大量兌換“金幣”至20餘人的網購實名賬戶上,懷疑有人利用公司保單及客戶個人資訊牟利,遂向公安機關報案。
判決結果
近日,徐彙區人民檢察院依法對被告人餘某某、李某超、管某某、李某生、常某某、夏某某六人提起公訴。
徐彙區人民法院作出判決,被告人餘某某等六名被告人犯詐騙罪,分別判處有期徒刑十二年至三年不等,並處罰金人民幣十二萬元至三萬元不等。
檢察官提示
餘某某作為保險公司的員工,為獲取非法利益而大量收集、購買客戶資訊及手機號碼、驗證碼,之後夥同他人,冒用客戶名義在公司網站註冊,後將註冊後的積分兌換成“金幣”非法牟利,數額特別巨大。
檢察官提醒大家,企業要提高防範意識,加強內部管理,完善監管制度,妥善保管好內部的客戶資料。同時,存在於企業中的虛擬財產也要注意小心保管,以免被不法分子趁虛而入。一旦發現賬戶異常變動情況,要及時報警救助。同時,公司員工要遵守職業操守,切勿因一己私慾,觸碰法律的底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