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固安縣人民政府釋出
農業農村局舉行
固安縣農村集體產權制度
改革簽訂儀式
農業農村局舉行固安縣農村集體產權制度
改革簽訂儀式
2020年7月7日,縣農業農村局舉行了固安縣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綜合管理服務平臺(政、銀、企)三方合同簽訂儀式。縣農業農村局副局長喬廣澤同志、河北新中大資料有限公司代表及農業銀行、農商銀行、滄州銀行等三家合作銀行負責人出席了此次儀式。
我縣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綜合管理服務平臺主要採取縣級農業農村局、銀行和軟體公司三方合作共建模式,即銀行出資,股份經濟合作社在該行開設銀行賬戶;軟體公司研發軟體,建立平臺,負責平臺的正常運轉、維護和升級工作;縣農業農村局對平臺服務功能提出要求,確定標準,監管集體資產情況,縣、鄉、村免費使用軟體開展集體資產管理業務。
透過搭建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綜合管理服務平臺,實現財務核算、資金審批、統計分析、“三資”監管、涉農公開、合同管理、審計監督、成員管理、股份分紅、銀農互聯等多項功能綜合管理,全面支援黨委政府分析決策、農業農村部門審批監管、銀行部門精準服務,進一步推進農經管理規範化、制度化、民主化、資訊化,實現讓農民少跑腿,讓資料多跑路。
“農村集體產權制度和土地集權制度改革”
都是近期固安農民重點關注的話題
但其實
“土地確權”中也有許多小奧秘
快來和小編一起接著看吧!
土地是農民進行農業生產活動最基本的條件,也是咱農民的“命根子”,一經確權,農民就是土地承包經營權的物權權利人,有利於依法保障咱農民的土地承包權益。除此之外,土地確權對咱農民的好處還有很多,但在確權過程中有些問題農民很關心,今天咱就好好說說。
改變用途的土地
這一點很好理解,比如說在耕地上蓋房、建廠、挖塘等或者從事其他與農業無關的活動。對於農戶未經國土資源等部門批准,自行在承包土地上蓋房、挖塘等,仍可以按農用承包地進行登記,計入承包地面積。對其擅自改變土地農業用途的行為,由國土資源等部門依法處理。農戶經審批建房及其附屬設施佔用承包地的,不再列入確權登記範圍。
也就是說,蓋房子的耕地仍然是可以確權的,但也恰恰說明了房子的違法性,說白了就是違建,將面臨被拆的風險。有些農民為了“保住”這些房子,故意不去確權登記,這種做法也是不明智的,因為你不確權,耕地就有可能被集體收回,到時候不但耕地不再歸你承包經營,而且房子依然屬於違法建築,還是要被拆。
我國《土地管理法》第三十七條明文規定:禁止佔用耕地建窯、建墳或者擅自在耕地上建房、挖砂、採石、採礦、取土等。禁止佔用永久基本農田發展林果業和挖塘養魚。有一說一,這種情況在固安各地並不少見,固安各地鄉鎮政府、部門近年來也已經拆了不少此類違法佔地的建築。
被徵用的土地
何為被徵用的土地?比如政府的一些交通、水利等工程佔用了你家的耕地,政府依法對其進行徵收。此類耕地,政府會給予農民相應的補償,當然,農民也拿到了補償,因此就喪失了土地承包經營權,故不能進行確權了。
這類情況在我國《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條中也有規定: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確需徵收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的,可以依法實施徵收:(二)由政府組織實施的能源、交通、水利、通訊、郵政等基礎設施建設需要用地的。
在農村,由於一些歷史原因等,導致耕地權屬不清、界線不明等,存在一些爭議。如果一時間無法下定論,那麼這類土地則需要消除爭議後,才能確權頒證。
我國《土地管理法》第十四條規定:土地所有權和使用權爭議,由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處理。
根據《確定土地所有權和使用權的若干規定》第二條:土地權屬爭議,由土地管理部門提出處理意見,報人民政府下達處理決定或報人民政府批准後由土地管理部門下達處理決定。
以及第五十八條規定:各級人民政府或人民法院已依法處理的土地權屬爭議,按處理決定確定土地所有權或使用權。待爭議解決之後,便可進行確權登記。
關於土地確權的一些老百姓關心的問題
我們來看看專家是怎麼說的
與此同時
還有很多老百姓
會對土地確權的概念
以及辦理流程不太清楚
那麼,小編現在就為大家普及一下!
農村土地確權後可以買賣嗎?
農村土地確權後不能買賣。
農村土地屬於村集體,確權後個人只有使用權,國家法律規定任何單位或個人不得任意買賣、交易,參見《土地管理法》第二條第三款“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侵佔、買賣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轉讓土地。”
農村土地確權的意義是什麼?
1、有利於強化物權保障
土地是農業最基本的生產資源,也是農民的“命根子”,一經確權,農民就是土地承包經營權的物權權利人,有利於依法保障農民的土地承包權益。
2、有效保護農民利益
經過確權頒證之後,土地既是資源,又是資產,農民就等於握住了自己的土地使用權,無論誰想再動農村的承包地,都必須經過本戶同意。如果農民外出打工,還可依法把承包地進行流轉,交給家庭農場、農民合作社等來經營,換取實物或租金。這樣一來,農民的財產性收入就會增加。
3、農民可用自己的權證進行抵押貸款
當前,因部分農民無法提供擔保、沒有足夠的抵押物,貸款難問題較突出。而確權登記頒證以後,隨著相關政策的陸續出臺,農民就可用自己的權證進行抵押貸款。
4、依法實現土地流轉
有利於明確土地承包經營權歸屬,為解決土地承包經營糾紛、維護農民土地承包的各項合法權益提供強有力的原始依據。如果耕地面積四至不清、面積不明,承包地流轉就潛藏較大風險,不僅農戶不能放心流轉土地,土地規模經營主體也難以安心經營,必然制約現代農業發展。
怎麼辦理土地確權證?
依照我國《土地管理法》第十六條的規定,確權的權利主體為鄉級或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如果要土地確權,需要向向鄉級人民政府或縣級人民政府申請確權。具體辦理流程如下:
1.前期準備
開展宣傳發動和業務培訓、制定政策方案、成立組織機構、確定測繪單位。
2.調查摸底
對承包方代表、承包經營權共有人、承包地塊等方面情況和資訊逐戶進行調查、核實,然後填制《農戶承包地登記基本資訊表》,國土部門處理第二次全國土地調查成果,分組形成優於1:2000解析度的基礎工作底圖,開展核查公示。
3.實測確認
按照農村承包土地測繪技術規範,對承包地塊進行測量繪圖並且標註好編碼,完成承包土地地籍草圖,進行實測並公示確認,來完善承包合同。
4.登記頒證
村鎮將登記要件上報縣級人民政府申請登記,由縣級農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門進行稽核編制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證登記簿,報請同級的人民政府來頒發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證,進行頒證公示。
5.建立檔案
鎮、村級要建立承包合同、承包登記清冊等檔案,縣級逐戶建立起登記簿紙質和電子檔案,相關登記資料要一併存檔備查,並建立健全登記資料資料庫。
6.檢查驗收
逐級開展檢查驗收,重點檢查經費撥付是否及時、合同證書是否到戶、測繪面積是否準確、檔案是否齊全規範。
由此可知
農村土地確權後是不可以進行買賣的
但是確權後對農民有很多的好處
同時,小編也要提醒大家
土地確權之後
這幾種宅基地自己的子女
將無法繼承!
土地確權之後,以下這6種宅基地子女可能無法繼承!且這些無法被繼承的宅基地最終將被村上收回。
已經分戶的孩子無法繼承父輩宅基地
子女與父母已經分戶,且有自己宅基地的就無法再繼承父輩宅基地了。小劉和妻子結婚後和父母分戶了,費盡千辛萬苦申請了一塊自己的宅基地,小兩口激動萬分,合計著將來再把父母的宅基地繼承過來,幹一番大事業。他能如願嗎?
原則上分戶了,就意味著變成了“兩家人”,雖然血緣上是親人,但是如果再允許子女繼承父輩的宅基地,那子女就擁有了兩塊宅基地,違反一戶一宅的原則,所以是不能繼承的。
宅基地是違法的無法繼承
創業青年小胡在自己的宅基地上蓋了座廠房,想做一點農產品加工的生意來增加收入。宅基地是讓村民建房居住的,小胡這種做法就屬於擅自改變了土地的性質,是違反法律規定的,這樣的宅基地自然就是違法宅基地。如果宅基地是父輩的,原則上子女是無法繼承的。
子女戶口遷走,轉為城鎮戶口的
阿萍一家在城裡買了房,戶口也遷到了城裡,父母還住在老家。放假的時候阿萍會回到老家休息,享受鄉村的愜意,她覺得這樣的生活十分美好。可這種生活也不是永久的。
大家都知道,能享受宅基地權益的基礎就是本村集體成員,如果喪失了村集體成員身份,那麼自然無法再繼續享受宅基地權益了。但是宅基地上的房屋可以合法繼承,等房屋自然毀損,滅失之後,不可翻新,村集體可以收回宅基地。
五保戶宅基地
杜爺爺是位鰥寡老人,一直由村裡供養,最近他得了重病,不知道從哪兒來了一個自稱老人遠房親戚的人,說願意照顧老人直到百年,並表明希望繼承杜爺爺的宅基地。五保戶,就是無兒無女,由村集體供養的成員,他們去世之後,宅基地是被直接收回的,無所謂繼承問題。況且這個遠房親戚,動機不純。
超出規定面積的部分無法被繼承
李剛的父親最近去世了,身為兒子,李剛繼承了父親的120平方米宅基地。但在辦理繼承手續時,卻被告知只能繼承100平方米多一點,因為另外的部分屬於私自擴大的。
在農村,對宅基地的面積有嚴格的限制,很多人擴大了自家的宅基地面積,私自擴大的部分,也就是超出了規定面積標準以外的部分,無法被繼承。甚至有專家建議,超出面積的宅基地要徵稅,或者收歸村集體。
閒置超過兩年時間的
小夥張某一家人都在城裡打工謀生,天有不測風雲,張某在城裡駕車發生交通事故致人死亡,為這個事全家人都在忙活。待塵埃落定,一家人回到老家時,卻被告知宅基地要被收回了。
根據法律規定,如果申請下來宅基地,卻長期閒置未使用的,村集體有權利收回,這個長期閒置指的是閒置超過兩年以上。特別需要注意的是,依據我國法律,宅基地的所有權和使用權是分離的,所有權是集體的,使用權是房屋所有人的。
即前文我們所說的宅基地繼承,實際上說的都是宅基地使用權的繼承!就算繼承,也只是繼承宅基地上的房屋,而不能是宅基地本身的所有權。
當然
但更重要的是
土地確權之後
我們要注意的事情
千萬不要忽略!
農民都知道,土地確權等於是給這塊土地打了個證明,證明農民的使用權,避免以後因權屬不明造成矛盾。但更重要的是,土地確權之後,特別是隨著三權分置,土地有償退出等,極大的提高和釋放的土地價值。但很多農民覺得土地確權完了就沒事了,萬事大吉,覺得以後想怎麼用就怎麼用了。
其實不是的,土地確權也只是開始和第一步,也為農村深入改革,比如說農業轉型、城鎮化發展做鋪墊。不過對農民來說,後面還有一件事要做,那就是拿到3個證,這才是關鍵。沒有證件就無法保證以後的土地權益,農民農民早拿早受益,沒有的就早點補辦。
農村戶口本
其實很多農村權益,都與農村戶口有關,也只能是農村戶口的才能享受。比如說糧食補貼,城裡居民就無法享受。所以如果在農村生活,辦好農村戶口是最基本的。
承包經營權證
以前農村種地不太規範,而且農民家的承包地,也都是兩家之前一起劃定耕地的邊界。但畢竟沒有證件,所以很多往往也會產生矛盾。而且如果以後你想大量承包土地規模種植或者將土地租出去,如果沒有證件,也無法確保自己的權益。所以,拿到承包經營權證,也是當務之急。
宅基地使用權證
農民平時吃飯居住都是在宅基地上,因為房子是蓋在宅基地上的。以前蓋房很多都沒有證件,也不經過村委,都是自行決定的。也正是這個原因,出現不少違建現象。所以以後建房除了要經過審批,還得有宅基地使用權才行。
土地確權只是開始
後面3個證才是關鍵
農民早拿早受益
沒有的要早點辦理
所以大家一點要注意哦!
以免產生不必要的麻煩
來源:固安縣人民政府、遼寧衛視黑土地、邱縣農村產權服務、法律文摘等
關注公眾號釋出免費資訊
內容均來源於網路, 版權歸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權請立即與我們聯絡,我們將及時刪除處理
— END —
••••
微固安
公眾號:vga1234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