俗話說的好:吃一塹,長一智
一般情況下
因酒後駕駛被處罰過的駕駛人
都會引以為戒 從此遠離酒駕
但今天小編要曝光一位駕駛人
心存僥倖 一再挑釁法律的威嚴
不同時間同一地點兩次因醉酒駕駛被交警查獲
當然
等待他的必將是法律的嚴懲
2020年6月5日23時40分許
馮某安駕駛三輪電動車由寶塔區橋溝市場出發去往羅家坪村,行駛至羅家坪橋頭時,因涉嫌酒後駕駛,被一大隊特勤中隊民警當場查獲 。民警現場對馮某安進行了呼氣式酒精檢測,檢測結果為107mg/100ml,後經陝西延安天恆司法醫學鑑定所鑑定,馮某安血液中的乙醇含量為140.987mg/100ml,屬於醉酒後駕駛機動車上道路行駛。
在辦案過程中 ,民警發現駕駛人馮某安,於2014年5月25日17時04分在同一地點,因醉酒後駕駛機動車發生事故,被一大隊事故處理中隊民警當場查獲。
面對處罰結果,馮某安悔恨不已,一直在責怪自己心存僥倖,但此時悔恨為時已晚,希望透過法律的懲罰能讓他徹底的遠離酒駕。
交警提示:
飲酒駕駛一旦被查獲,都會被錄入系統無法消除,無論何時何地、間隔多久只要再次飲酒後駕駛都屬於“二次酒駕”!請廣大駕駛人切勿心存僥倖心理,珍愛生命遠離酒駕,自覺遵守交通法規,莫讓酒駕悔恨一生。(袁亞東、韓偉、馬燕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