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為我們國家的法律講的是誰主張誰取證。通俗的說,就是如果他要起訴你,就要給法院提供轉錯的證據。也就是說,你說這是他還給你的錢,他如果說不是,就要自己來證明怎麼不是。你說轉錯了,可我說你欠我錢,你怎麼證明你不欠我錢呢?就要拿出證據來。
而且,法院主要管的是民間糾紛。而如果他想要起訴轉錯張了,你屬於是非法佔有,就要報警,由警察來證明。那你就告訴他,你報警吧,正好可以讓警察調出我和你的微信聊天記錄,證明你曾經欠我這一千多塊錢。這麼一來,他恐怕就不敢報警處理啦!
何況這還是一個老闆,他應該知道時間成本和這一千多塊錢的比例。如果去過法院的人都知道。法院要立案也是要證據的,不能說隨便一個人說轉錯了帳就起訴,人家法院就會受理。所以,這種起訴的情況基本不會出現。
只要是他真的曾經欠過你錢,你就真的不用理他。他只是嚇唬一下你而已。剛才說的時間成本他耽誤不起,而且,從良心上,他也應該有自知之明。因為畢竟他真的曾經欠過你錢。由於他自己耍賴沒有給你結清。這次轉錯了就是老天對他的懲罰。他自己應該能夠承受自己所犯的錯誤。這純粹就是活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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