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使用者對推銷簡訊電話“拒絕權”需對其利益鏈條加大管理“合圍”

行業管擦

騷擾電話、推銷簡訊長期困擾著公眾生活。針對這一現象,工信部日前釋出《工業和資訊化部就公開徵求意見》,明確規定任何組織或個人未經使用者同意不得向其傳送商業性簡訊息。

該《意見》首先釐清了企業、運營商、相關部門各自要承擔的責任。企業未經使用者同意不得傳送推銷簡訊,撥打推銷電話;其次,作為簡訊和電話基礎功能的提供者,運營商如果發現所合作企業存在類似問題,就要對其採取限制或者暫停其通訊能力的平臺約束手段;而工信部還將建立全國統一的“謝絕來電”平臺,引導企業做好自律,運營商則提供“謝絕來電”服務,讓使用者可以一鍵拒絕推銷類簡訊和服務;最後,對於屢教不改的企業,12321受理中心負責相關使用者投訴,進行相應處理。

此外,《意見》還對明知故犯的企業採取行政罰款、吊銷電信業務經營許可等問責舉措。而肩負管理責任的運營商一旦沒有履行平臺責任,同樣要承擔被警告及罰款等後果。

相比以往的類似規定,此次《意見》有不少亮點,比如除了罰款之外,對於情節嚴重的企業,可以吊銷電信業務經營許可並回收相應碼號資源,這將讓違規企業付出更多的代價。而另一點則是對運營商責任的強化,運營商不能坐視合作企業濫發簡訊和電話,否則也會受罰。

但徒法不足以自行。目前,許多企業之所以採取濫發簡訊、濫打電話的方式,一是其成本低廉,據稱一條推銷簡訊成本不過幾分錢,幾萬條簡訊也就幾百元支出。更具反諷意味的是,隨著AI(人工智慧)技術的發展,近期還出現了系統自動撥打公眾電話、並提供統一口徑推銷內容的電話推銷模式,等於進一步降低了企業的成本。

由此可以看出,推銷簡訊和電話背後是巨大的利益鏈條,部分企業希望以“低成本”獲客,試圖挖掘這一“商機”的違法者則透過提供使用者手機號碼等隱私、簡訊群發技術、電話自動撥打技術等方式,透過售賣給有此需求的企業,共同收割這一灰色利益。

因此,對於推銷簡訊及電話的監管新政,需要從相關產業的上下游同時入手,工信部還需聯合其他職能部門,形成對使用者隱私被販賣、簡訊群發、電話自動撥打等非法交易的監管合力。對於上述非法行為,多部門共同制定更高問責標準的新規,對相關環節責任人的處罰力度應進一步增強,包括民事責任和法律責任。

此外,目前部分騷擾簡訊和電話都轉移到了線上平臺,這也需要工信部加大日常監測,儘快採取更嚴格的治理舉措,從而達成線上線下一體化的管理體系。

保障使用者對推銷簡訊電話“拒絕權”是民意所向,綜合問責還需更給力,從立法、執法等方面入手,針對其利益鏈條加大管理“合圍”,最大程度減少此類現象的生存空間。

□畢舸(財經評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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