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國人撞殘中國老太拒現身,內幕實在太驚人。李老太被外籍人士大衛(化名)撞傷,交警認定大衛承擔事故主要責任,旁邊違法停車的趙某承擔事故次要責任,李老太無責任。
外國人撞殘中國老太拒現身 內幕實在太驚人
經鑑定,李老太構成十級傷殘,雙方無法就賠償協商一致,故李老太訴至上海松江區人民法院,但大衛玩起了“躲貓貓”,面對這種情況,法官如何破解難題,維護傷者權益?
透過駐滬領館轉達意見?
一個週末早晨,李老太按往常一樣騎電動車出門買菜,不料,剛出小區不久,與迎面飛馳而來的大衛(外國籍)駕駛的電動車相撞,李老太受傷倒地,交警調查後認定大衛違反行駛規則逆向行駛應承擔主要責任,旁邊違法停車的趙某承擔次要責任。
李老太治療結束後,經鑑定構成十級傷殘,因大衛對中國法律不瞭解,認為其根據駕駛習慣靠左行駛並無過錯,其不應承擔主要責任,且不肯露面,李老太與大衛和趙某協商未果,訴至法院。
李老太訴至法院後,在訴前調解階段,被告大衛起初表示不理解調解的含義,後便玩起了“躲貓貓”,僅透過其駐滬領館向法院轉達了意見。李老太因治療花費已負債,希望法院能儘快結案拿到賠償款。
案件正式立案後,考慮李老太傷情較重,如無法順利送達訴訟材料,透過涉外程式送達至少需一年多才能結案,李老太拿到賠償款的時間將更加漫長。
為此,法官和書記員多次前往李老太家中看望並瞭解其家人私下與大衛的溝通情況,獲得了更多大衛的資訊。
承辦法官不放過任何一絲希望,嘗試用微信、簡訊、郵件等途徑用英文與大衛以及其在中國的朋友溝通,向其釋明中國的法律,並向其說明其積極應訴也是為了保障自己的合法權益,但大衛未予理睬。
案結事了原被告雙方均滿意
法官還了解到,被告大衛近期有出境的打算,經原告李老太申請,法院對大衛作出限制出境的決定,法官和書記員當天便趕赴出入境管理機構辦理了相關限制出境手續。同時,經報市高院同意,法官和書記員趕赴該國領事館積極溝通,該國領事館對法院的工作表示支援和理解。
功夫不負有心人,立案後的第四天,被告大衛出面接收了法院應訴材料,本人也到庭應訴,法院提前為其安排了翻譯人員共同出庭,保障了雙方的合法權益和庭審的順利進行。
庭審結束後,被告大衛向法院表示希望法院儘早出結果,解除其限制出境的決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五條的規定,機動車、非機動車實行右側通行,被告大衛提出的根據其駕駛習慣靠左通行的辯稱意見缺乏依據,法院不予採信。
一審宣判後,中英文判決文書同時送達,雙方均未上訴,被告大衛主動履行了義務,法院提前解除了對他的限制出境的決定。
該起涉外案件在兩個月內審結並得到主動履行,被告大衛及該國駐滬領館向法院的公正處理和承辦法官、書記員給予他的人道幫助表示了感謝,原告李老太也對法院的積極作為使其權益得到及時保障表示非常滿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