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歲半女童“離奇”失蹤:生父接走女兒10天后因病離世,孩子下落不明…
“琪琪寶貝,我們回家啦……”6月14日下午3點27分,G576次列車抵達長沙南站,尹菲緊緊抱著手中的小寶貝,輕聲哄著。
此刻距1歲半的琪琪被騙離母親身邊,已經過去了整整21天。
對於株洲石峰警方而言,這也是近年來偵破的最為曲折的一起拐賣兒童案件。
在民警的護送下,母女平安回家(首席記者 李卉 攝)
前男友突然離世,女兒下落不明
6月2日晚上8點多,一名年輕女子急匆匆地走進石峰公安分局響石嶺派出所,她急著尋找不知去向的女兒,但情況似乎又千頭萬緒,不知該從何說起。
女子叫做尹菲,今年21歲。兩三年前,她與年齡相仿的男子譚文相戀,2019年生下女兒琪琪之後,這對年輕的戀人因性格不和而分手。
由於兩人並未登記結婚,琪琪至今都沒有上戶口。
琪琪一直由尹菲一家撫養,譚文也提出過希望撫養琪琪,但尹菲不同意。
5月24日上午,譚文聯絡尹菲,說婁底老家有長輩做壽,想帶著孩子回去看看親人。
尹菲覺得這個要求也算合情合理,表示同意。
當天上午10點多,譚文乘計程車來到尹菲居住的小區門口,尹菲將孩子以及一些行李交給了譚文。
“接下來幾天,我們一直保持著聯絡,他告訴我已經到老家了,還發來了孩子的影片。”尹菲說。
但到了6月2日,她接到譚文親屬的電話,稱譚文因肺癌晚期已於當天在市二醫院去世了。
那孩子呢?親屬說,沒聽說過做壽的事情,也壓根沒見過孩子。
尹菲頓時覺得晴天霹靂,馬上趕到派出所報案。
是拐賣案件還是撫養權糾紛?
生父帶走女兒,10天后自己病逝,孩子下落不明。案情分析會上,大多數辦案民警認為琪琪被害的可能性應該不大。
孩子到底是被拐賣到了別處,還是譚文受傳統觀念的影響,在人生的最後時刻將孩子騙回老家藏匿,以此方式“留後”呢?民警進行深入分析。
“拐賣兒童涉嫌刑事犯罪,若是帶回老家藏起來了,則是撫養權糾紛,兩者本質不同。”民警介紹。
很快,警方找到了當天搭載譚文的計程車。
司機說,譚文在株洲火車站附近一酒店旁上車,一直坐在後排,樣子十分虛弱,接孩子時也不曾下車。
接了之後,譚文說還是回上車地點,孩子則一直在哭鬧。
“在路上,我說看樣子孩子離不開媽媽,你能不能搞定啊,他說自己與孩子的母親關係不好,而且認為孩子的母親照顧不好孩子,所以打算坐朋友的車將孩子送回老家撫養。”
若此言是真的,譚文會將孩子藏在哪裡呢?
據悉,譚文的父母早年去世,他的身後事由親屬與村幹部料理,大家堅稱譚文確實沒有帶孩子回過家。
至此,案情越發撲朔迷離。
警方覆盤譚文生前最後10天的經歷
隨著影片追蹤、走訪調查的深入開展,譚文從5月24日接走孩子到6月2日去世這10天的生活也被逐漸覆盤。
5月24日上午,譚文入住株洲火車站附近一家酒店,與兩男一女有過接觸。
10點28分,譚文乘計程車從尹菲處接走琪琪後回到酒店,兩男一女再次出現,其中一名男子還幫忙支付了車費。
隨後,譚文帶著孩子與他們進入了一輛香檳色小轎車。停留了一個多小時後,譚文獨自離開。
之後,譚文入住株洲市人民醫院,幾天後又轉到株洲市二醫院。
直到6月2日去世,譚文期間一直在醫院,與琪琪再無接觸。
“那輛車並沒有去譚文的老家。”民警介紹,根據影片追蹤,5月24日上午,與譚文告別後,這輛車直接出城上了高速公路,途經江西、安徽,最終抵達江蘇省無錫市。
期間,孩子一直未下車,但車輛又屢次上下高速公路,難道中轉交接孩子的過程位於監控盲區?
民警千里追蹤,在無錫找到琪琪
6月11日,民警驅車1100餘公里,重走這條路,發現那輛車屢次上下高速公路的原因可能是因為有些地方並未完全暢通,需要繞行。這也意味著孩子大機率沒有被轉手。
6月12日凌晨,民警抵達無錫,在當地警方的協助下,更多資訊資訊浮出水面。
這輛車的車主叫做龐偉,今年35歲,與賀女士結婚多年一直沒有生育孩子。為此,兩人曾多次求醫,但均以失敗告終。
12日中午,民警來到龐偉家中,剛走到門口便看到在院內玩耍的琪琪,而屋內有大量的兒童用品。
賀女士承認,他們一直想收養孩子,所以很留意這方面的資訊。
5月20日左右,她在網上看到一則“送養”的帖子,於是聯絡上了發帖人譚文。
譚文說考慮到孩子的撫養和前途問題,希望在自己的最後時光能幫她找戶好人家。
“我們反覆問了他是否自願以及其他家人的態度,他說沒問題,見面後還寫了‘送養協議’,強調是自願。”賀女士稱。
按照約定,他們於5月24日一早趕到株洲接孩子,本來說的是“送養”,不要付費。
但見面後發現譚文情況很糟糕,一直說肚子疼。
於是,他們陪同譚文前往醫院看病、打止痛針,並支付了路費、醫療費,後來又湊了一些錢給譚文,共計2.5萬元。
尹菲牽著女兒回家(首席記者 李卉 攝)
母女二人平安回到株洲
得知孩子被找到的訊息後,尹菲欣喜若狂,於6月13日抵達無錫。昨日下午,在民警的護送下,母女已平安回到株洲。
“我不理解他(譚文)為什麼要這樣做,幸虧孩子找回來了。我就算一輩子不嫁,也會帶好她。”尹菲說。
警方介紹,拐賣婦女兒童罪是指以出賣或收養為目的,拐騙、綁架、收買、販賣、接送、中轉婦女、兒童的行為。
譚文雖然是孩子的親生父親,但他若還在世,肯定會被追究法律責任。
至於龐、賀兩人的行為是否涉嫌違法犯罪,警方仍在進一步調查中。
(文中所涉人物均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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