講述:馬宏輝 整理:匡雪 康亭亭
“敕令剷除××小狗”——趙某隨身帶著十幾張皺褶的自制黃紙符,是根據某道士的指點,製作的讓舉報人和紀委監委辦案人員對他調查“回心轉意”靈符。這一幕不是港臺殭屍片,而是山東省梁山縣檢察院辦理的一起職務犯罪案中的真實一幕。
1983年,大學畢業的趙某被分配到梁山縣一所中學任教。他在工作中時常顯露才華,經多次調動提拔升任梁山縣文聯主席。多年來,趙某的一大愛好就是結交奇人異士,醉心占卜預測,所謂和尚、喇嘛、道士、大師,都是趙某的迷津導師。有了“神仙保佑”,趙某在文聯這麼一個看似“清水衙門”的地方,利用手中的權力貪婪地侵吞公款,小到幾百元的車票款,大到數十萬元的專項資金。
一部《水滸傳》讓“水泊梁山”享譽海內外,梁山也成了國內知名的“武術之鄉”。以武會友,梁山縣文聯多次收到外地發來的武術比賽邀請,趙某多次受邀帶領民間武術愛好者外出參加活動。活動中,趙某親自協調,在讓舉辦方報銷路費、安排食宿的情況下,再索要發票,返回後報銷的區區幾百元也要中飽私囊。
為了豐富農村群眾的文化生活,山東省財政廳專項設立了“送戲下鄉”資金,文聯便是這項資金的管理部門。趙某託關係找門路,向上級呈報“送戲下鄉”計劃,三年爭取到專項資金55萬元。資金撥付以後,並沒有被用到“送戲下鄉”活動上,而是被趙某直接開發票虛報冒領出來,將其中的38萬元用於個人消費。
透過巡察,梁山縣紀委監委發現了趙某貪汙的線索,隨即對其展開調查。在被調查期間,趙某仍不思悔改,四處燒香拜神求平安。他回憶起多年前某道士的指點,說是利用“道士符”能夠消除他人對自己的惡念,趙某便拿出黃符紙自制了文章開頭的“道士符”,寫下了十幾個人的名字,隨身攜帶以求平安。
然而,“道士符”並沒有保住趙某。庭審中,趙某說道:“不義之物如刀尖上的蜂蜜,初嘗舒爽,但會帶來長久的麻煩、痛苦甚至傷害。不義之物莫取,常思欲不可縱,縱則必成江洋東流之勢而不可遏,貪婪和攫取之手便緊隨其後,但伸手必被捉,此時不捉彼時捉。”最終,法院以貪汙罪判處趙某有期徒刑四年,並處罰金人民幣20萬元。
縱然趙某已經悔悟,但法律的威嚴不容挑戰。縱觀趙某的成長經歷,也有過兢兢業業、勤奮自勉,但在誘惑面前,他忘記了對黨和國家的莊嚴承諾,忘卻了對黨紀國法本應懷有的深深敬畏,走上貪汙的犯罪道路,最終毀掉了自己的事業,也毀掉了自己後半生的幸福,在令人扼腕嘆息的同時,也給人以深深的警醒。
(講述人系山東省梁山縣檢察院第二檢察部員額檢察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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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正義網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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