楠木軒

港府駁斥英國涉港報告:無權干預香港內部事務

由 公松臣 釋出於 綜合

  資料圖:香港街頭(圖源:大公網)

  針對英國政府近日發表《香港問題半年報告》,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12日作出回應。特區政府重申會堅定不移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落實“一國兩制”方針,對報告內關於國家安全立法和香港高度自治情況的不實及偏頗評論,我們堅決反對,並深表遺憾。

  據文匯網12日報道,特區政府發言人表示,自迴歸以來,香港特區在“一國兩制”下一直保持繁榮穩定,並嚴格按照《基本法》的規定實行“港人治港”、高度自治。根據《基本法》第一條,香港特區是中華人民共和國不可分離的部分。《基本法》第十二條訂明,香港特區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一個享有高度自治權的地方行政區域,直轄於中央人民政府。如何在香港落實“一國兩制”政策,完全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內部事務,任何其他國家都無權直接或間接干預該等內部事務。

  發言人指出,英方報告稱中央政府直接為香港特區制定維護國家安全的法律與《基本法》第二十三條不符,這絕對是錯誤及完全沒有事實根據。按《基本法》第二十三條,香港特區獲授權訂立國家安全法。然而,這並不影響中央在國家層面為維護國家安全立法的權力。國家安全屬於中央事權,並不在香港特區的自治範圍之內。鑑於香港現時情況,以及香港特區在可見未來,自行就維護國家安全完成立法所面對的困難,中央有權力也有責任制定全國性法律,從國家層面改善香港特區維護國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執行機制。

  發言人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全國人大)透過建立健全香港特區維護國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執行機制的決定,完全屬於全國人大的權力範疇。將由全國人大常務委員會按照《決定》訂立的國家安全法,旨在防範、制止和懲治任何分裂國家、顛覆國家政權、組織實施恐怖活動等嚴重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和活動,以及外國和境外勢力干預香港特區內部事務的活動,只針對極少數的違法分子。

  發言人指出,國家安全法有利於保障香港巿民的合法權益和自由,令香港恢復穩定,維護香港長遠的安定繁榮,長治久安。任何聲稱該法會損害港人的自由,削弱“一國兩制”,均屬危言聳聽、無中生有。國家安全法絕對無損“一國兩制”,不會改變香港特區享有的行政管理權、立法權、獨立司法權和終審權,亦不會影響港人依法享有的各項權利和自由。相反地,國家安全法會創造長治久安的條件,鞏固“一國兩制”的成功實踐,確保香港特區長期繁榮穩定。

  發言人強調,香港擁有穩健公平的刑事司法制度。《基本法》第六十三條規定:香港特別行政區律政司主管刑事檢察工作,不受任何干涉。律政司的檢控人員一直獨立並專業地履行這個憲制責任,無畏無懼。檢控決定基於可接納和可靠的證據和適用法律進行客觀分析,並嚴格按照公開的《檢控守則》而作出,案件不會因涉案人士的政治理念、訴求或背景而在處理上有所不同。

  發言人還表示,在《基本法》的憲制保障下,香港特區擁有完善的法律制度及法治傳統,以及獨立的司法機構,並沿用國際商貿界熟悉的普通法制度。特區政府一直致力維護本港法治和司法獨立,多年來得到不同國際排名機構相關報告一定的肯定。例如在“世界正義工程”最新公佈的《2020年法治指數》,香港繼續在東亞及太平洋地區位列第五,並在世界排名十六,清晰地肯定香港對維護法治的堅持。

  據瞭解,英國政府每半年會就香港的情況發表一份所謂的“報告書”,對香港事務指指點點。中國外交部曾對此表示,香港是中國的香港,中方要求英方正視現實,停止以任何方式插手香港事務,干涉中國內政。英方對香港無主權、無治權、無監督權,不存在所謂“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