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家長身份證租車 14歲女生騎共享電單車撞傷老人,責任咋擔?

6月3日晚,78歲的寇代華婆婆到宜賓敘州區龍文學校接孫兒放學,剛踏上學校門口的斑馬線,一輛從上方坡道衝下來的黃色松果共享電單車將老人撞倒在地。

事後經檢查,事故造成寇婆婆T12椎爆裂壓縮性骨折,全身多處軟組織挫傷,騎車女孩鳳小天(化名)多處擦傷,當場嚇得大哭不止,一個勁給寇婆婆賠禮道歉。

受傷老人需要送醫治療,而騎車女孩鳳小天是一名剛滿14週歲的初中二年級女生,父母都是打零工的農民,根本沒有賠償能力。

松果電單車宜賓運營中心稱,16歲以下人員根本不能租借車輛,鳳小天盜用家長身份資訊違規租車將承擔風險和後果,並被拉進黑名單,賬號被登出。

突發

7旬婆婆在斑馬線上 被電單車撞倒

6月3日晚上8點左右是宜賓敘州龍文學校放學的時間點,家長們往學校集中,準備接孩子放學。寇代華婆婆的孫子讀五年級,從寇婆婆小區到學校,需要穿過兩條街道。為了安全起見,寇婆婆小心翼翼地走斑馬線。

然而,意外還是發生了。當寇婆婆在學校門口的斑馬線上才走兩步,突然從上方坡道衝下來一輛黃色電單車,從右側面撞上老人,連人帶車將寇婆婆壓在車下。寇婆婆傷得不重,神志清醒,只是邁不開步走路,自稱身體多處發痛,有點頭暈。

目擊這一事故的記者在安頓好受傷老人後,透過查詢松果電單車公眾號,聯絡到松果客服,告知此事故。記者注意到,寇婆婆通行的斑馬線所在路口沒有交通訊號燈。

尷尬

冒用父親身份租車

不到租車年齡

據松果電單車客服人員介紹,租用松果電單車的年齡段,被限制在16週歲到65週歲之間。記者詢問肇事女孩鳳小天的父親鳳正奎後得知,鳳小天今年5月13日剛滿14週歲。

寇婆婆被送到附近骨科醫院檢查後,確診為T12椎爆裂壓縮性骨折,全身多處軟組織挫傷。醫生預估治療費需要兩三萬元,鳳正奎夫妻在醫院差點崩潰:“我們拿不出這筆錢來。”

據鳳正奎回憶,事發前幾天,女兒鳳小天突然要了他的身份證拍照,但是女兒沒有告訴他拍身份證的用處,事後電單車公司查明,當晚租用電單車的賬戶正是以鳳正奎名義註冊的。

肇事少女鳳小天家住G85銀昆高速公路外一個返遷小區,父母及本人都是敘州區柏溪街道集體村十一組的農民。53歲的鳳正奎和妻子蔣芳都沒有文化,沒有技術,也沒有固定工作。蔣芳在附近工地打零工,收入時有時無。鳳正奎10多年前右眼失明成了殘疾人,在附近回收站打工,收入勉強夠一家人開支。

事發當晚,鳳小天以冒用父親身份資訊註冊的松果賬號,從小區門口租用了一輛電單車,和小區兩個女孩(年齡更小,兩小孩騎乘另一電單車)前往敘州體育館,在經過一200米長的下坡路段時,電單車失控撞倒正在斑馬線上行走的老人。鳳正奎聞訊知道女兒闖禍,借了幾百元現金趕來。將寇婆婆送到醫院後,鳳正奎借錢預繳了5000元治療費。好在寇婆婆一家人都同情鳳正奎,在骨科醫院治療後,老人於6月4日自願出院,前往另外一傢俬人骨科診療機構康復治療,可以為責任方節省部分費用。

疑點

事發時電單車剎車失靈剎不住?

事發當晚撞倒寇婆婆後,鳳小天哭著反覆說她看到老人時將前後剎車手柄捏死,但是剎不住車,這才撞上老人。

當晚,有熱心市民在現場進行了電單車制動測試,捏緊剎車把手後,在爬坡路段猛然用力的情況下,電單車可以被推行。松果電單車宜賓市場主管後來稱,該電單車有兩米的制動距離。此後,聞訊趕來現場的松果公司敘州區運營中心負責人也進行了剎車制動測試。“我們的車輛沒有問題,剎車制動效果良好。”松果公司主管告訴記者。

北京快松果科技有限公司宜賓敘州執行中心負責人高先生告訴記者,在使用者註冊APP賬戶時,即告知了使用者的權利和義務,並對使用主體的年齡作了規定,同時車身也有提示資訊。高先生告訴記者,在實際運營中,確實無法避免16週歲以下及65週歲以上不適合使用電單車的人員,冒用、盜用他人資訊使用電單車。這種違規行為是松果公司狠抓的違規重點,但依舊防不勝防。

■保險公司:

孩子不屬許可用車人群 此類情況會被拒賠

北京快松果科技有限公司宜賓敘州執行中心負責人高先生告訴記者,松果電單車每輛車都含有第三者責任保險和使用人意外保險,兩險保障金額均為10萬元左右。

據瞭解,事發後松果公司宜賓敘州運營中心報了保險,其後保險公司對相關人員作了筆錄。但是,由於肇事者鳳小天屬於在年齡上不能使用電單車的群體,這起事故的保險理賠可能面臨比較大的麻煩。承保肇事松果電單車的錦泰財產保險公司查勘員小張告訴記者,“從目前初步調查的情況看,可以確定肇事電單車的使用人不屬於許可使用松果共享電單車的人群,根據保險法和保險合同,此類情況會被拒賠。”小張說。

■律師:

應由其法定監護人代為賠償相關費用

無賠償能力可尋求救濟

泰和泰律師事務所宋宏宇律師認為,鳳小天是本次事件的侵權行為人。鳳正奎將其身份證交給女兒拍照時,作為父親並未過問女兒為何拍照,在監護義務的履行上有一定瑕疵。事發時寇婆婆正在過斑馬線,對其損害後果是沒有過錯的,也就不承擔侵權責任。

四川明炬(龍泉驛)律師事務所王仁根律師表示:如果涉事女孩的父母沒有賠償能力的話,可以尋求政府救濟和社會幫助。總之,只要受傷者不放棄索賠,這個責任就無法免除。

四川凡高律師事務所林小明律師表示:鳳小天應當承擔全責或者主要責任。但由於鳳小天剛年滿14週歲並且屬於在校學生,應當由其法定監護人即其父母代為賠償相關費用。

當然,還需要釐清的是該松果共享電單車是否存在制動失靈的實際情況。如果確實存在制動失靈的個別狀況,並且此次事故正是電單車制動失靈所造成的,那麼電單車的提供者也就是松果電單車公司應當承擔相應責任。 (成都商報-紅星新聞首席記者 羅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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